
同“ 生殺予奪 ”。《通典·職官三》:“《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祿廢置,生殺與奪,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 郭沫若 《奴隸制時代》三:“對于這些種族奴隸,國家是操有生殺與奪之大權的。”
“生殺與奪”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ēng shā yǔ duó,其含義與“生殺予奪”相同,指統治者或掌權者掌握着決定他人生死、賞罰等重大事項的權力。
詞義
形容權力極大,可隨意支配他人的生命、財産或命運。常用于描述古代君主或專制統治者的絕對權威,例如《通典·職官三》提到:“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祿廢置,生殺與奪,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
用法與出處
字形辨析
《生殺與奪》是一個成語,意為生命、殺戮和奪取。這個成語主要表示人類社會中的權力鬥争和生存競争。它強調了人類在争奪資源和利益的過程中所面臨的生死存亡的危險。
成語《生殺與奪》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如下:
生(牛部,5畫),殺(木部,4畫),與(個部,3畫),奪(九部,11畫)。
《生殺與奪》是出自《紅樓夢》一書中。繁體的寫法為「生殺與奪」。
在古代,成語《生殺與奪》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其中,「與」字的繁體寫法為「與」,而「奪」字的繁體寫法為「奪」。
1. 在這個世界上,權力鬥争常常以「生殺與奪」為背景。
2. 他們為了争奪地盤展開了一場殘酷的「生殺與奪」。
與生俱來、病入膏肓、生搬硬套、力不從心、奪魁、奪目等。
鬥争、争奪、競争、搏鬥。
和平、和諧、合作、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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