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畜牧和田獵得來的犧牲。《孟子·滕文公下》:“牲殺、器皿、衣服不備,不敢以祭,則不敢以宴,亦不足弔乎?”按, 王夫之 《孟子稗疏》:“畜牧曰牲,漁獵曰殺。大夫用麋,士用兔,皆漁獵所獲,所謂殺也。”
"牲殺"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詞義分解 "牲"指供祭祀或食用的家畜,《漢語大詞典》釋為"供祭祀及食用的家畜"。"殺"在此語境中特指宰殺行為,《禮記·月令》記載"犧牲駒犢,舉書其數"時,鄭玄注"犧牲謂牲殺也"。
二、曆史語用
三、現代演變 《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收錄該詞時标注"〈書〉",說明其現代主要存現于文獻引用或特定方言區。閩南語中仍保留"牲殺日"指傳統節慶前的屠宰準備日。2021年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顯示,甘肅部分地區社火儀式中保留着程式化牲殺表演。
“牲殺”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畜牧和狩獵所得的祭祀用牲畜,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牲殺”指古代祭祀時使用的牲畜,其中“牲”指通過畜牧飼養的家畜(如牛、羊、豬),而“殺”指通過漁獵捕獲的動物(如麋鹿、野兔)。
詞源與用法
祭祀等級差異
根據古代禮制,不同身份者祭祀所用“殺”的種類不同:大夫用麋鹿,士用兔,均為狩獵所得。
該詞現多用于古籍研究或曆史語境中,日常使用較少。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孟子》原文或相關注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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