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初對參與朝谒的常參官的稱呼。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八:“ 唐 自相輔以下皆謂之京官,言官於京師也。其常參者曰常參官;未常參者曰未常參官。國初以常參官預朝謁,故謂之升朝官;而未預者曰京官。”
升朝官是宋代特有的官職分類術語,指有資格參加朝會觐見皇帝的官員群體。其核心含義與制度特征如下:
定義與資格
升朝官指常參官(又稱常朝官),即每日或定期(如五日)必須參加由皇帝主持的正式朝會的官員。其資格并非完全由品級決定,而是需經皇帝特許或依據特定制度授予“朝參”資格。宋初沿襲唐制,通常五品以上官員有資格常參,但實際範圍常有調整,部分六品乃至更低品級官員經特旨也可獲得此身份。
制度背景與區分
宋代官員體系複雜,主要分為“京官”、“升朝官”和“選人”三大類:
意義與地位
成為升朝官是宋代官員仕途的重要裡程碑:
升朝官是宋代官制中一個特定的身份層級,特指那些經制度規定或皇帝特旨獲得參加常朝資格的官員。它不僅是品級(通常從八品以上)的體現,更是一種政治身份和待遇等級的标志,代表着官員進入了中央政治的核心圈層 。
來源參考:
“升朝官”是唐宋時期的官職稱謂,具體含義如下:
指參與朝谒的常參官,即每日能面見皇帝的高級官員。這一稱謂在宋代更為明确,用于區分有資格參與常朝事務的官員。
唐代起源
唐代稱“常參官”,要求文官五品以上及特定職位(如兩省供奉官、監察禦史、太常博士等)每日朝見皇帝。
宋代發展
宋初沿襲唐制,将常參官稱為“升朝官”,未參與朝谒者則稱“京官”。陸遊《老學庵筆記》記載,宋代通過是否參與朝谒來區分升朝官與普通京官。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曆史文獻如《老學庵筆記》或權威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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