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初对参与朝谒的常参官的称呼。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八:“ 唐 自相辅以下皆谓之京官,言官於京师也。其常参者曰常参官;未常参者曰未常参官。国初以常参官预朝謁,故谓之升朝官;而未预者曰京官。”
升朝官是宋代特有的官职分类术语,指有资格参加朝会觐见皇帝的官员群体。其核心含义与制度特征如下:
定义与资格
升朝官指常参官(又称常朝官),即每日或定期(如五日)必须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正式朝会的官员。其资格并非完全由品级决定,而是需经皇帝特许或依据特定制度授予“朝参”资格。宋初沿袭唐制,通常五品以上官员有资格常参,但实际范围常有调整,部分六品乃至更低品级官员经特旨也可获得此身份。
制度背景与区分
宋代官员体系复杂,主要分为“京官”、“升朝官”和“选人”三大类:
意义与地位
成为升朝官是宋代官员仕途的重要里程碑:
升朝官是宋代官制中一个特定的身份层级,特指那些经制度规定或皇帝特旨获得参加常朝资格的官员。它不仅是品级(通常从八品以上)的体现,更是一种政治身份和待遇等级的标志,代表着官员进入了中央政治的核心圈层 。
来源参考:
“升朝官”是唐宋时期的官职称谓,具体含义如下:
指参与朝谒的常参官,即每日能面见皇帝的高级官员。这一称谓在宋代更为明确,用于区分有资格参与常朝事务的官员。
唐代起源
唐代称“常参官”,要求文官五品以上及特定职位(如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太常博士等)每日朝见皇帝。
宋代发展
宋初沿袭唐制,将常参官称为“升朝官”,未参与朝谒者则称“京官”。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宋代通过是否参与朝谒来区分升朝官与普通京官。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历史文献如《老学庵笔记》或权威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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