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ve up the evil and follow the good] 感化殘6*暴的人改惡從善而不濫用刑罰
勝殘去殺,教化殘6*暴
實行仁政,使殘6*暴的人化而為善,因而可以廢除刑殺。《論語·子路》:“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 何晏 集解:“ 王 曰:‘勝殘,殘6*暴之人使不為惡也;去殺,不用刑殺也。’”《漢書·禮樂志》:“故 漢 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勝殘去殺者,失之當更化而不能更化也。” 明 葉子奇 《草木子·雜制》:“故七八十年之中,老稚不曾覩斬戮,及見一死人頭,輒相驚駭。可謂勝殘去殺,黎元在海涵春育之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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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殘去殺"是源自《論語·子路》的成語,記錄于《漢語大詞典》第2冊第1043頁。該詞由孔子提出:"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指以德政教化感化殘暴之人,使其棄惡從善,進而達到廢止刑殺的目标。
從漢語構詞角度解析:
宋代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強調:"勝殘,化殘暴之人使不為惡也;去殺,謂民化于善,可不用刑殺也"(中華書局版,第150頁),揭示其"德主刑輔"的儒家治理理念。現代《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亦引何晏《論語集解》注:"勝殘,殘暴之人勝天氣為善;去殺,不用刑殺",印證該詞蘊含的仁政思想。
在當代語境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169頁)将其定義為"施行仁政使兇惡的人化而為善,因而可以廢除死刑",成為中華法治文明的重要思想遺産。該理念與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法治目标形成曆史呼應。
“勝殘去殺”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èng cán qù shā,其核心含義是通過道德教化感化殘暴之人,使其改惡從善,最終達到廢除嚴刑、實現社會太平的目的。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意義
指通過德政感化殘暴者,使其不再作惡,從而減少或廢除死刑。強調以道德治理取代暴力鎮壓,實現社會長治久安。
延伸内涵
也泛指通過教化使民風向善,達到“太平至治”的理想狀态。
儒家經典
曆史文獻
語法功能
多作賓語或定語,用于描述德政或教化成效。
例句: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側重強調道德治理的積極效果。
該成語體現了古代對道德教化的重視,對現代社會治理中“法治與德治結合”的實踐仍有借鑒意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例句,可參考《論語》《漢書》原文或相關權威詞典(如漢典、搜狗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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