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罪人縛于柱上,用亂箭射死。為 遼 之軍禮,行于出師、班師。《遼史·禮志三》:“出師以死囚,還師以一諜者,植柱縛其上,於所向之方亂射之,矢集如蝟,謂之‘射鬼箭’。”
“射鬼箭”是遼代(916-1125年)特有的一種軍事刑罰與儀式結合的習俗,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定義與形式
将罪人或俘虜捆綁在木樁上,由士兵向其發射亂箭緻死。此過程兼具刑罰和祭祀性質,常見于軍隊出征或凱旋時。
曆史背景與實施對象
作用與文化意義
該儀式不僅是對罪人的處決手段,更被賦予驅邪禳災的宗教功能。通過向“鬼”(代指敵方或厄運)射箭,祈求軍事行動順利,反映了契丹族将戰争與巫術結合的獨特信仰體系。
擴展補充:類似儀式在其他遊牧民族中也有類似記載,但遼代的“射鬼箭”因與軍禮制度深度綁定而更具系統性。其血腥形式側面反映出遼代軍事政權的肅殺特質。
《射鬼箭》是一個常見的成語,意思是比喻說話直截了當、尖銳刺痛人的心靈。它用來形容諷刺、挖苦或批評别人說話的方式和内容非常尖銳,令人難以接受。
《射鬼箭》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矢”和“竹”,分别位于組詞的左右兩邊。
其中,“矢”是指箭頭,它是一個單獨的漢字,由5個筆畫組成。
“竹”是指竹子,它也是一個單獨的漢字,由6個筆畫組成。
《射鬼箭》這個成語最早見于明代徐渭的《祝英台近日繁複事》:“何意射外人箭,卻望神仙批?”。
在繁體字裡,“射鬼箭”的表示方式是“射鬼箭”。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射鬼箭》這個成語在古代漢字裡的寫法是:“射鬼矰”。
他言辭尖銳,直言不諱,經常射鬼箭,令人難以接受。
射箭、鬼魂、箭矢、尖銳、直言不諱
近義詞:刻薄、尖刻、嘲諷、諷刺
反義詞:溫和、委婉、圓滑、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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