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漢 代6*考試取士方法之一。《漢書·蕭望之傳》:“ 望之 以射策甲科為郎。” 顔師古 注:“射策者,謂為難問疑義書之於策,量其大小署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顯。有欲射者,隨其所取得而釋之,以知優劣。射之言投射也。”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議對》:“又對策者,應詔而陳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獻説也。言中理準,譬射侯中的。二名雖殊,即議之别體也……對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南史·儒林傳序》:“及 漢武帝 時,開設學校,立《五經》博士,置弟子員,射策設科,勸以官祿,傳業者故益衆矣。” 宋 蘇轼 《策略第一》:“自 漢 以來,世之儒者忘己以徇人,務為射策決科之學,其言雖不叛於聖人,而皆泛濫於辭章,不適於用。”
(2).泛指應試。 唐 皮日休 《三羞》詩序:“丙戌歲, 日休 射策不上,東退於 肥陵 。” 清 吳偉業 《哭志衍》詩:“射策 長安城 ,驄馬黃金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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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策”是漢代的一種考試制度,後泛指應試,具體含義如下:
起源與定義
射策始于漢代,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主考官将經義相關的疑難問題寫在竹簡(策)上,按難度分為甲、乙等科,覆蓋後置于案頭。應試者隨機抽取題目作答,稱為“射”(投射之意),最終根據答案優劣定等級。
考試内容與形式
題目以儒家經典為核心,東漢時期發展為分經出題,如《詩經》《尚書》等各有固定錄取名額。考生需針對所選題目闡述治理政事的策略,類似“命題對策”,但更具隨機性。
分科與選拔
成績分為甲科、乙科等,甲科優秀者可授“郎官”職位(如《漢書·蕭望之傳》記載蕭望之因射策甲科入仕),乙科則次之。這種分級制度成為後世科舉分榜的雛形。
後世演變
唐代以後,“射策”逐漸演變為應試的代稱。例如唐代詩人皮日休在落第後寫下“射策不上,東退于肥陵”,清代吳偉業詩句“射策長安城”也借指科舉考試。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不同朝代的制度差異,可參考《漢書》注疏及唐代科舉相關文獻。
《射策》是一個漢字詞語,既可以作為動詞使用,也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作為動詞時,它的意思是放箭射擊,古代常指用箭射中目标;作為名詞時,它主要指射箭的技巧、方法、計策。
《射策》這個詞的部首是“射”(shè),它由“弓”(gōng)和“寸”(cùn)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筆畫數是6畫。
《射策》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射箭活動。射箭在古代中國被廣泛用于狩獵、戰争等活動,射箭的技巧和策略對于命中目标至關重要。因此,逐漸形成了以“射策”來指代射箭技法和策略的用法。
《射策》這個詞的繁體字是「射策」。
古代漢字寫法有很多變化,但是《射策》這個詞的基本形态并沒有太大差異。可以參考古代《射策》的寫法如下:
彳钅彐弓
巻 × 彳
巳 = 小
㠯 = 寸
斬 + ノ = 斤
竹 竹
1. 他熟練地掌握着各種射策,使得他的箭總能命中目标。
2. 練習射箭時要注意對射策的掌握,不僅要有技巧,還需要靈活運用。
1. 射箭:指用弓射出箭矢的行為。
2. 射手:指擅長射箭的人。
3. 射擊:指用槍支、弓箭等武器向目标發射。
1. 射中:指箭矢擊中目标。
2. 射殺:指用箭矢射死目标。
沒有明确的反義詞,根據具體場景可以與未命中、未射中等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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