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為禮法所屈的官吏。 晉 郭璞 《遊仙》詩:“ 漆園 有傲吏, 萊氏 有逸妻。” 唐 郎士元 《送元诜還丹陽别業》詩:“已知成傲吏,復見解朝衣。” 宋 陸遊 《上虞逆旅見舊題歲月感懷》詩:“ 漆園 傲吏猶非達,物我區區豈足齊。” 明 陳子龍 《種柳篇》詩:“ 彭澤 漫能稱傲吏,陽關無處寄悲歌。”
"傲吏"是漢語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合成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義溯源 "傲"字在《漢語大詞典》中釋義為"輕視他人,自高自大",亦有"堅貞不屈"的引申義;"吏"指古代官員。二字組合最早見于《晉書·隱逸傳》,特指不慕權貴、堅守節操的官吏。
二、典型特征
三、文化演變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演變為文化符號,常被用于評價曆史人物或文學形象,如柳宗元《江雪》塑造的"孤舟蓑笠翁"形象,被後世解讀為傲吏精神的詩意表達。
“傲吏”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指不為禮法所屈、清高孤傲的官吏,常被用于文學作品中表達對官場束縛的疏離态度。以下是詳細解析:
“傲吏”由“傲”(清高、不屈)和“吏”(官吏)組成,字面意為“孤傲的官吏”,特指那些不屈服于官場禮法、保持獨立人格的官員。例如,唐代郎士元詩中“已知成傲吏,復見解朝衣”即描述此類人物。
“傲吏”不僅指官職低微的官吏(如提到的“小官吏”),更強調其精神特質:蔑視權貴、堅守自我。例如,陳子龍《種柳篇》中“彭澤漫能稱傲吏”化用陶淵明辭官歸隱的典故,凸顯其不慕榮利的品格。
該詞現今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讨論,形容具有獨立人格、不隨波逐流的官員,帶有褒義色彩。需注意,其含義與“清官”不同,更側重精神層面的孤傲而非廉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詩句或人物案例,可參考《遊仙詩》《送元诜還丹陽别業》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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