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設祭品,祭奠。《禮記·曾子問》:“ 孔子 曰:‘天子賜諸侯、大夫冕、弁服於大廟。歸,設奠,服賜服。’” 孔穎達 疏:“歸,設奠祭於己宗廟。”《新唐書·後妃傳下·昭德王皇後》:“将葬,後母 郕國 鄭夫人 請設奠。有詔:祭物無用寓;欲祭,聽之。” 鄭逸梅 《南社社友事略·餘天遂》:“十二月十四日設奠 功德林 。既奉訃音,以小極未往,鷄酒之誼闕焉。”
"設奠"是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指陳設祭品以祭祀。其釋義可從字源、詞義及文化背景三個層面進行解析:
《說文解字》釋為"施陳也",即布置、安排之意。在禮儀中特指有規範地陳列物品。
本義為"置祭于前"(《說文解字》),指将酒食等祭品安放于神位或靈前,引申為祭祀儀式本身。
設奠指在祭祀或喪葬儀式中正式陳設酒食、器具等祭品的行為。其核心場景包括:
據《周禮》《禮記》記載,設奠需遵循嚴格禮制:
權威參考來源:
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設奠"詞條、《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及《三禮辭典》(錢玄著)相關論述,文化制度部分依據《周禮正義》(孫诒讓)、《禮記集解》(孫希旦)等禮學經典記載。
“設奠”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使用場景區分:
一、祭祀場景中的含義(常見用法) 指陳設祭品進行祭奠活動,常見于古籍文獻。例如: • 《禮記》記載天子賜服後需“設奠”祭告宗廟; • 《新唐書》描述葬禮時提到“設奠”儀式; • 現代文獻如鄭逸梅的《南社社友事略》也沿用此義。
二、引申含義(較少見)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建立基礎”,強調通過規劃使事物穩定發展,例如建立制度或組織。但這一用法在古籍及權威文獻中未見直接例證。
使用建議: 文學或曆史語境中優先采用“祭奠”本義;若涉及現代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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