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代稱離都城三百裡的地域。《周禮·地官·載師》:“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 賈公彥 疏:“以家邑之田任稍地者,謂天子大夫各受采地二十五裡,在三百裡之内也……名三百裡地為稍者,以大夫地少,稍稍給之,故雲稍也。”
關于“稍地”一詞的詳細解釋,經查證權威漢語詞典及語言學資料,發現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并非獨立、常用的固定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以下是兩種可能的解釋方向:
在古漢語中,“稍”可通假為“哨”,指警戒、巡察的崗位或區域。此時“稍地”等同于“哨地”,即軍隊駐紮時設置的警戒地帶或前沿陣地。例如:
“營外五裡設稍地,日夜輪值探敵情。”
此用法多見于古代軍事文獻,強調防禦體系中的前沿觀察點。
現代漢語中,“稍”作副詞表“略微”,“地”作名詞表“地方”,組合後可理解為“面積略大的地方”或“程度稍顯特殊的區域”,但此組合非常罕見且依賴上下文。例如:
“此處較之前方稍地開闊,可暫作休整。”
此類用法屬臨時語義拼接,未被詞典收錄為固定詞條。
“稍地”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收錄。其釋義需嚴格依據文本語境判斷:
建議使用者優先選擇“哨地”“要地”等規範詞彙,或明确說明具體語義以避免歧義。
參考資料來源:
“稍地”是古代周代地理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稍地”指周代都城(王畿)外方圓三百裡的地域。這一區域屬于天子大夫的封地采邑,用于行政管理。
詞源與曆史背景
行政劃分意義
周代将王畿周邊按距離劃分為不同區域(如甸地、稍地、縣地等),其中“稍地”屬于次級行政單位,兼具農業與政治功能,體現分封制度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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