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修繕牆垣。完,通“ 院 ”。垣。《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以敝邑之為盟主,繕完葺牆,以待賓客。” 楊伯峻 注:“完借為院……《廣雅·釋宮》雲:‘院,垣也。’”
(2).泛指修繕。 唐 元稹 《代谕淮西書》:“蓄聚糗糧,繕完城壘。” 宋 蘇洵 《上韓樞密書》:“往年詔天下繕完城池。”
“繕完”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àn wán,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左傳》《廣雅》等文獻。
繕完是一個漢字詞語,主要有兩個含義:
1. 補充完善、修改整理。指将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事物進行改進、完善。
2. 完成抄寫、刻寫等工作。指将要抄寫或刻寫的内容全部完成。
繕字由兩個部首組成:纟和已。其中,纟部為左部,表示與紡織相關的事物;已部為右部,表示已經。
繕字總共有9畫。
繕字最早的出現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字形來源于編織時使用的紡紗機,表示修補、完善。而繁體字“繕”沿用了這一意思。
在古代,繕字的寫法略有不同。古時候的寫法是:“繕”,多用于書法作品和碑刻中。現代漢字簡化後,采用“繕”這一寫法。
1. 為了使這篇文章更加流暢,我需要繕完一些句子。
2. 剪紙工藝需要耐心和細緻,每一小塊圖案都需要繕完。
1. 繕寫:指進行文章、文件等的抄寫或清理整理工作。
2. 繕寫員:負責進行文件抄寫、整理的人員。
修改、整理、補充
疏漏、遺漏、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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