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興律的意思、擅興律的詳細解釋
擅興律的解釋
我國古代關于處分未奉诏旨擅自發兵以及其他有關罪行的刑法條例。《唐律疏議·“擅興”題解》:“擅興律者, 漢 相 蕭何 創為興律, 魏 以擅事附之,名為擅興律。 晉 復去擅為興。又至 高齊 ,改為興擅律。 隋 開皇 改為擅興律。雖題目增損,隨時沿革,原其旨趣,意義不殊。大事在於軍戎,設法須為重防。”參見“ 擅興 ”。
詞語分解
- 擅的解釋 擅 à 超越職權,自作主張:擅專。擅自。擅行(妌 )。擅斷(專行)。專擅獨行。擅離職守。 獨攬,占有:擅權。擅利。擅兵(擁有兵權)。擅國。擅美。 長(俷 )于,善于:擅長(俷 )。不擅辭令。 善 筆
網絡擴展解釋
“擅興律”是中國古代法律術語,主要指規範軍事行動的刑法條例,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1.基本定義
- 這是古代針對擅自調兵、違令出征等軍事罪行的刑法條例。核心目的是防止将領或官員未經授權私自發動軍事行動,以維護中央集權的軍事控制(、、)。
2.曆史演變
- 漢代起源:蕭何制定《興律》,為擅興律的前身。
- 魏晉至隋唐:魏國加入“擅事”内容,改稱《擅興律》;隋朝最終定名,唐代沿用并完善(引用《唐律疏議》記載)。
3.適用範圍
- 包括未奉诏發兵、違期出征、臨陣脫逃、私藏兵器等行為,違者依律嚴懲,以保障軍隊紀律和皇權集中(、)。
4.其他說明
- 部分網絡資料誤将其解釋為“擅長某領域并自由發揮才能”的成語(如),但權威曆史文獻及法律典籍中,“擅興律”僅作為軍事刑法條例存在,并無此引申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法律體系,可參考《唐律疏議》原文或相關史學論著。
網絡擴展解釋二
擅興律的意思及來源
《擅興律》是一個古漢語詞語,意思是指能夠自由地創作、發揮才華,善于表達自己的情感或才能。這個詞源自《說文解字》,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其中,「擅」字的部首是「手」,總筆畫數為14,意為熟悉、精通;而「興」字的部首是「兒」,總筆畫數為6,表示情感或才能的迸發。同時,「興」字在這個詞中也代表情緒或才情。
繁體和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繁體中,「擅興律」的寫法保持不變。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存在多種形式,因此「擅興律」在不同的曆史階段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字形變化,但整體的意義保持一緻。
例句及組詞
以下是一些使用「擅興律」的例句:
- 他擅興律,以詩歌表達他内心的真實情感。
- 這位作家擅興律,她的小說總能觸動讀者的心靈。
- 他是一位擅興律的音樂家,他的演奏總是充滿激情和靈感。
一些相關的組詞包括:
- 律動:指音樂或文字中的節奏感和韻律感。
- 心律:指心髒跳動的規律和節奏。
- 創興:指創造和表達情感或才能。
- 情興:指情感的産生和迸發。
近義詞和反義詞
與「擅興律」相近義的詞語包括:
而與「擅興律」相反義的詞語可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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