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繕緝 ”。謂修理房屋、牆垣等。《舊唐書·良吏傳下·姜師度》:“六年,以 蒲州 為 河中府 ,拜 師度 為 河中 尹,令其繕緝府寺。”《宋史·李壽朋傳》:“ 壽朋 以席為屋,督吏寀繕葺,未數月,復其舊。”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譚九》:“往歲零雨,屋舍傾圮,佐領無力繕葺,老朽無容身處。”
“繕葺”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shàn qì,主要用于描述對建築物、器物等進行修補和整修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繕”指修補、整修,“葺”原指用茅草覆蓋屋頂,後泛指修理房屋。兩字組合後,強調通過修複使舊物恢複原有功能或美觀。
如需更多用法,可參考古籍或現代修繕類文獻。
繕葺是一個古漢語詞語,指修補、整修、重建的意思。它通常用于描述對建築物、牆壁、器物等進行修繕和翻新的行為。
繕葺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是“缶”和“20畫”。
“繕葺”這個詞最早見于《左傳·僖公七年》。古代人們使用石髓(石灰)等材料進行建築修繕,因此産生了“繕葺”的概念。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詞逐漸演變為現代漢語中修複建築物或補救錯誤的專用詞。
繕葺在繁體字中寫作「繕藪」。
在古代,繕葺的寫法是「繕」和「衘」組合起來。其中,“繕”指修補、整理,而“衘”指重建、恢複。
1. 這座古城牆需要進行繕葺,以保護它免受風雨侵蝕。
2. 繕葺舊屋是傳承文化的重要任務。
修繕、褫衣繕冠
修補、整修
破壞、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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