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山公啟事”。啟,亦寫作“啟”。 南朝 陳 徐陵 《東陽雙林寺傅大士碑》:“言辭謹敬,多乖 釋迦 之書;文牒卑恭,翻豫 山公 之啟。” 唐 張九齡 《故徐州刺史贈吏部侍郎蘇公挽詞》之二:“本謂 山公 啟,而今殁始揚。” 宋 黃庭堅 《踏莎行·臨水夭桃》詞:“明日重來,落花如綺,芭蕉漸展 山公 啟。”
"山公啓"是漢語中的曆史典故詞彙,其本義指晉代名臣山濤撰寫舉薦人才的公文,後衍生為舉賢薦能的代稱。該詞典出《晉書·山濤傳》,原文載:"濤所奏甄拔人物,各為題目,時稱山公啟事。"
從語義結構分析:"山公"即山濤(205-283年),字巨源,西晉河内懷縣(今河南武陟)人,位列"竹林七賢",曾任吏部尚書;"啓"同"啟",指古代官方文書形制,特指向君主陳述的奏章類公文。《昭明文選》收錄的《山公啟事》殘篇顯示,其内容多涉及官員選拔評議。
該典故在文學創作中形成兩個核心意象:
現代《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3冊第567頁完整收錄該詞條,釋義強調其曆史語境下的文書制度特征及後世形成的文化象征意義。研究者建議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晉書》卷四十三,其中完整保留了多則原始啟事文本。
“山公啓”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闡述:
“山公啓”同“山公啟事”,指晉代名臣山濤選拔人才時公開透明的流程。其字面拆解為:
據史料記載,山濤任吏部尚書期間,凡選拔官員必親自撰寫評論并公開奏報,形成了一套透明的人才舉薦制度。南朝陳徐陵《東陽雙林寺傅大士碑》和唐代張九齡的詩中均有提及此典故。
需與“山公啓事”區分:後者在部分文獻中被釋為“山神告示”(如),但此釋義與主流曆史典故無直接關聯,可能為誤植或衍生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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