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人。《商君書·農戰》:“國有事則學民惡法,商民善化。”《穀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範甯 注:“商民,通四方之貨者。”《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論抵制美約》:“樂用何國之品,樂定何國之貨,此權操之商民,外人不能強,即政府亦不必助也。”
“商民”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基本含義:指從事商業活動的人群,屬于古代社會四民(士、農、工、商)之一。例如《商君書·農戰》提到“商民善化”,強調商人善于應對變化;《穀梁傳》将“商民”與士民、農民、工民并列,範甯注解為“通四方之貨者”。
文獻例證: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商民”擴展為商業人士與普通民衆的合稱,強調兩者在社會中的互動關系。例如描述商人對百姓的關懷或雙方互利共赢的局面。
《商民》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商”代表商業、貿易的意思,“民”代表人民、公衆的意思。因此,“商民”可以理解為指商業活動中的人民、公衆。
“商”字的部首是“口”,總共有三筆; “民”字的部首是“亻”,總共有五筆。
《商民》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在古代,商業是一種重要的經濟活動,人們對商業活動的參與者稱之為“商民”。中國繁體字中,“商”與“民”的形狀與簡體字相似,在結構上略有差異。
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多次變革和演化,所以在不同時期,“商”和“民”的筆畫形狀可能會有所差異。然而,總體來說,“商”和“民”的基本結構與現代漢字基本一緻。
1. 政府應該保護商民的權益,促進經濟的穩定發展。
2. 商民的積極參與是推動經濟繁榮的重要因素。
商人、商販、民生、民間、人民等。
商業人士、商家、商界人士。
官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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