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犯,觸犯。《朱子語類》卷七十:“那人也無十分傷犯底事。”《老殘遊記續集遺稿》第四回:“其中便有難於嚴禁之處,恐怕傷犯客人面子。” 郭沫若 《<孔雀膽>二三事》:“ 中國 成為‘民國’已經三十三年了,‘皇帝陛下’這些名稱似乎已經是博物館裡面的東西,然而 秦始皇 還是傷犯不得。”
“傷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指冒犯、觸犯他人。多用于描述言行上的過失或對他人尊嚴、利益的無意或有意侵犯()。例如,《朱子語類》中提到:“那人也無十分傷犯底事”,即表示某人的行為并未嚴重觸犯對方()。
古代文獻中的使用:
近義詞:冒犯、觸犯、沖撞。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經典例句或擴展用法,可參考《朱子語類》《老殘遊記》等文獻來源。
《傷犯》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指對他人造成傷害或犯罪的人。它可以用來形容犯罪分子、罪犯或者傷害他人的人。
根據《康熙字典》,《傷犯》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人”部和“犬”部。它由10個筆畫組成。
《傷犯》這個詞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它在古代文獻中的使用頻率較低,主要是因為現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對犯罪行為的定義和界定更為确切。但在古代社會中,人們普遍認可這個詞來形容作惡的人。
在繁體字中,《傷犯》的寫法保持不變,仍然是「傷犯」。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傷犯》并沒有統一的規定,因為在古代字形發展的過程中,字形會隨着時間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1. 他因為傷犯他人而被判處了長期監禁。
2. 這個罪犯傷犯了無辜的人,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1. 傷害:指對他人身體或精神造成的損害或傷害。
2. 犯罪:指違法行為,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
3. 罪犯:指犯罪的人,已經被判定犯有罪行的人。
1. 犯人:指在法律上犯罪的人。和《傷犯》的意思相近,但稍微更加通俗。
2. 罪犯:指已經被判定犯有罪行的人。和《傷犯》的意思相近。
守法公民:指遵守國家法律的人,沒有犯罪行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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