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省禮儀。《周禮·秋官·象胥》:“凡禮賓客,國新殺禮,兇荒殺禮,劄喪殺禮,禍烖殺禮,在野在外殺禮。” 唐 柳宗元 《亡姑渭南縣尉陳君夫人權厝志》:“且願殺禮,以成吾私。”《新唐書·趙憬傳》:“ 寳應 中,方營 泰建 二陵,用度廣,又 吐蕃 盜邊,天下薦饑, 憬 褐衣上疏,請殺禮從儉,士林歎美。” 宋 司馬光 《乞節用上殿劄子》:“臣聞國有兇荒,則殺禮。”
“殺禮”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減省禮儀”,指在特定情況下簡化或降低禮儀的規格。以下是詳細解釋:
《周禮》中的定義
據《周禮·秋官·象胥》記載,古代在五種情況下需“殺禮”:
唐代至宋代的實踐
詩詞中的體現
如白居易詩句“汝異下殇應殺禮”,說明在未成年者喪事中需降低禮儀規格;清代王士祿詩中“玉魚殺禮虛幽寝”則暗指陵墓禮儀的簡化。
“殺禮”反映了古代社會對禮儀的靈活調整,尤其在資源匮乏或特殊事件中,通過簡化儀式平衡禮制與現實需求。例如,國家遇災時減少慶典開支,或喪葬中因貧弱而降低規格,均體現了實用主義思想。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周禮》、唐宋文人文集等原始資料。
《殺禮》是指在古代社會中的一種犯人刑罰儀式。犯人會被當衆處以殺刑,以示警告和威懾。
《殺禮》的部首是木(mu),由兩個筆畫組成。
《殺禮》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它是古代法律和刑罰制度中的一部分。
《殺禮》是《殺禮》的繁體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殺字常常被寫成「殺」,禮字常常被寫成「禮」。
古代有很多罪犯在犯罪後會被賜予《殺禮》。
殺戮、殺害、禮儀、殘殺
刑罰、死刑
赦免、寬大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