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色相 ”。
色象是漢語中具有哲學與美學雙重内涵的詞彙,其釋義需結合佛教義理與傳統文化語境,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在佛教術語中,“色象”指一切能被視覺感知的物質形态與現象,本質為因緣和合、虛妄不實的幻相。
涵蓋形體、顔色、質礙之物,如《佛學大辭典》定義“色”為“變礙義”,即物質具有變化與障礙空間的特性。
指外在顯現的表相,與“性”(本質)相對。如《金剛經》所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強調色象的虛幻性。
色象是“五蘊”(色、受、想、行、識)之首,代表衆生對物質世界的執取,需通過“照見五蘊皆空”破除迷障(參見《心經》)。
在古代文獻中,“色象”亦指向視覺化的色彩與景象,隱含審美判斷:
如《文心雕龍·物色》以“色象”描述自然景物的視覺呈現,如“寫氣圖貌,既隨物以宛轉”。
傳統文化常賦予特定色彩以倫理象征,如“朱色象正,玄色象道”(《禮記注疏》),将色象關聯禮制秩序。
當代使用中,“色象”可泛指:
繪畫、攝影中色彩與構圖的視覺組合,如“畫面色象層次豐富”。
借指表象與本質的認知差異,如“突破色象迷思,直指核心”。
權威參考來源:
“色象”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三個層面理解:
在佛教中,“色象”指萬物的形貌或外在表現,強調事物呈現的形态特征。例如《涅槃經》提到“菩薩示現一色,衆生見種種色象”。這一用法與“色相”相通,常被視作其異體詞。
指色彩呈現的質地面貌,即顔色的基本屬性。例如日光通過三棱鏡分解出的紅、橙、黃、綠、青、紫六種色象,決定了顔色之間的差異與關系。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句或文化引申,可參考(查字典)、(色相解釋)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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