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事。《書·湯誓》:“我後不恤我衆,舍我穡事而割正 夏 。” 明 文徵明 《五月》詩:“時光臨角黍,穡事望梅霖。”《清史稿·食志貨一》:“ 陝 地兵祲交乘,百姓流散,北山氣候,夏寒霜早,穡事無憑。”
穑事(sè shì)是漢語中一個古雅且具有特定指向的詞彙,主要與農業生産活動相關。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釋義進行說明:
指收割谷物或泛指農事活動。
“穑”字本義即為收割谷物,《說文解字》釋:“穑,穀可收也。” 引申為與農業耕種、收獲相關的勞作。因此“穑事”特指農業收獲環節的事務,亦可擴展指代整個農業生産過程。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此處的“穑”即指收割,與“稼”(播種)形成完整農事鍊條。
來源:《詩經》中華書局點校本
“若農服田力穑,乃亦有秋。” 強調農夫辛勤耕作收割(力穑)方能獲得豐收。
來源:《尚書正義》上海古籍出版社
“虢文公谏曰:‘民之大事在農……三時務農而一時講武,故征則有威,守則有財。’是時也,王事唯農是務,無有求利于其官,以幹農功;三時(春、夏、秋)穑事,一時(冬)講武。” 明确将“穑事”納入國家農政範疇。
來源:《國語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稼”指播種,“穑”指收割,二者常連用代指農業生産全過程(《孟子·滕文公上》:“後稷教民稼穑”)。
在傳統文化中,“穑事”承載着重視農耕、敬畏自然的思想,如《禮記·郊特牲》記載祭祀儀式中“天子親耕”“以教民穑”。
現代漢語中,“穑事”屬書面語,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農史著作及古典文學引用,日常口語已較少使用。其核心語義仍保留在“稼穑”“穑夫”(農夫)等複合詞中。
“穑事”是以農事收獲為核心的古漢語詞彙,承載着中國傳統農耕文明的精神内涵,其釋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與農事實踐理解。
“穑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指代與農業相關的活動。以下是詳細解釋:
“穑事”中的“穑”原指收割谷物,後引申為農業活動的統稱;“事”即事務、工作。合起來表示農事、耕作相關的事務。例如《書·湯誓》中提到:“舍我穑事而割正夏”,意為放棄農事去征伐夏朝。
古代典籍
曆史記載
現代漢語中,“穑事”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語境,泛指耕種、收割等農業生産活動,如“穑事繁忙”“穑事望梅霖”(出自明代文徵明的詩)。
如果需要更多例句或曆史文獻中的具體用法,可以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古籍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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