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錄僧尼名籍的簿冊。始于 唐 開元 十七年,一說始于 唐 太和 四年。《宋史·太祖紀三》:“十二月壬午……限度僧法,諸州僧帳及百人歲許度一人。”參閱 宋 高承 《事物紀原·道釋科教·僧帳》。
“僧帳”是古代中國用于記錄僧人信息的官方名冊制度,具有明确的宗教管理屬性。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僧”指佛教出家修行者,“帳”在此指登記冊籍,合稱即“記錄僧尼名籍的官方文書”。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時期,至唐代形成完整體系,《唐六典》載明僧籍由祠部統一管理,僧帳需每三年編造一次,包含僧人法名、剃度時間、所屬寺院等核心信息。
從功能維度看,僧帳具有三重社會意義:其一為身份認證功能,僧人需憑此冊獲得官方承認的宗教身份;其二為賦稅調控手段,僧籍持有者可免徭役,故官府通過僧帳控制免稅群體規模;其三體現政教關系,如宋代《慶元條法事類》規定新度僧人須經試經考核後“注帳”,表明皇權對宗教群體的制度化約束。佛學典籍《釋氏要覽》亦載“僧籍謂之帳,言記錄詳備如軍帳”,印證該制度在宗教管理體系中的特殊地位。
“僧帳”是古代用于登記僧尼戶籍的官方簿冊,其含義及曆史背景可歸納如下:
基本定義
指專門記錄僧尼身份信息的官方名冊,相當于宗教人口的戶籍管理系統。通過“僧帳”,政府對出家者進行身份認證和人數控制。
起始時間争議
存在兩種說法:
功能與實施
宋代延續此制度,《宋史》記載“諸州僧帳及百人歲許度一人”,即每州僧尼滿百人時,每年僅允許新增一人出家。此舉旨在限制僧侶數量,防止民衆借出家逃避賦稅。
曆史意義
作為古代宗教管理的重要工具,“僧帳”體現了政權對宗教組織的監管,尤其在佛教興盛的唐代,此類制度對維護社會秩序和財政穩定具有實際作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政策差異或相關文獻(如《事物紀原》),可參考、4、6的原始出處。
愛麗舍宮八寶車拔樹削迹鄙棄赑屃博導擘張參和層龍絶藝朝宴铛油叱叫吹毛洗垢黮黭妒恨掇録公種勾闌軌途歸止滾水潑老鼠漢旅減薪階藉計功程勞井宿譏視勘誤表魁瘣葵傾窟儡子欄目勞政連通器吏方隆姬龍鹽旅食曼語媢嫉美人局妙舞年少聶夷中排門拍紙簿跑圓場岐出掃彗盛夏衰飒司業肅坐特特為為通鑒未有霞雰鄉長笑海效死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