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三悊 ”。三位賢人。所指隨文而異。《漢書·叙傳下》:“ 陳湯 誕節,救在三悊。” 顔師古 注引 鄭氏 曰:“三悊,謂 劉向 、 谷永 、 耿育 ,皆訟救 湯 也。”《文選·陸機<答賈長淵>詩》:“乃眷三哲,俾乂斯民。” 李善 注:“三哲, 劉備 、 孫權 、 曹操 也。” 南朝 宋 謝莊 《求賢表》:“ 成子 舉三哲而身緻 魏 輔; 應侯 任二士而己捐 秦 相。”《北史·王遵業傳》:“ 遵業 有譽當時,與中書令 陳郡 袁翻 、尚書 琅邪 王誦 并領黃門郎,號曰三哲。”
“三哲”是漢語中具有文化專屬性的複合詞,由數詞“三”與名詞“哲”構成,特指中國古代三位具有典範意義的聖賢或思想家。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主要釋義:
一、儒家經典語境中的指代 在儒家思想體系中,“三哲”最早見于《尚書·周書》對周朝奠基者的贊頌,具體指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三位奠定禮樂制度的政治哲人。這一用法被東漢經學家鄭玄在《尚書注》中明确注解,強調三者“以德配天,制禮作樂”的治國智慧(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二、哲學史範疇的拓展用法 近現代學術研究中,“三哲”的指涉範圍擴大至思想史領域,可指代不同學派代表人物。例如梁啟超在《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中,将孔子(儒家)、老子(道家)、墨子(墨家)并稱為“先秦三哲”,突顯其開創性思想體系對中華文明的塑造作用(來源:國學導航·梁啟超文集)。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标注為曆史語詞,其詞義演變反映出傳統文化對聖賢崇拜的思維特征,以及後世對思想流派代表性人物的歸類意識。當代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明确指代對象,避免概念泛化。
“三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因語境不同而有所變化,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類解釋:
“三哲”指三位賢人或智慧卓越的人物,具體所指對象需結合文獻背景判斷。該詞亦寫作“三悊”,其中“哲”意為智慧、賢能。
三國時期三大領袖
在《文選·陸機<答賈長淵>詩》中,“三哲”特指曹操、劉備、孫權,象征三國鼎立的核心人物。
漢代賢臣組合
《漢書·叙傳下》記載,陳湯因劉向、谷永、耿育三人(合稱“三哲”)的辯護而獲救,此處指代三位伸張正義的臣子。
其他曆史人物組合
如南朝謝莊《求賢表》中,“三哲”指輔佐魏國的三位賢士;北朝王遵業與袁翻、王誦并稱“三哲”,體現特定時期的傑出人物組合。
作為成語,“三哲”可形容三位智慧者團結協作,共同解決問題的狀态,強調集體智慧的力量。
該詞無固定指代對象,需結合具體文獻分析。其核心在于“三位賢能”的象征意義,既可指曆史人物組合,也可用于比喻智慧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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