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的一種赦免制度。謂對三種人可以免除刑罰。《周禮·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灋,以贊司寇聽獄訟……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憃愚。” 鄭玄 注:“憃愚,生而癡騃童昏者。 鄭司農 雲:‘幼弱、老旄,若今律令,年未滿八歲,八十以上,非手 * ,他皆不坐。’”《漢書·刑法志》:“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憃愚。”
“三赦”是中國古代法律中針對特殊人群免除刑罰的制度,最早見于《周禮·秋官·司刺》。其核心内容如下:
“三赦”指對三類人犯罪可減免刑罰,源于西周時期的司法制度,由“司刺”官執掌,旨在體現“矜老恤幼”的人道原則。
若上述三類人犯故意殺人等重罪,仍需承擔刑責,體現古代法律“寬嚴相濟”的特點。
該制度反映了早期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思想,後為《漢書·刑法志》等文獻繼承,成為中華法系“禮法結合”的典型例證。
(注:以上内容綜合《周禮》、漢典及百科釋義,完整信息可參考古籍原文。)
《三赦》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皇帝赦免三次。在古代官制中,皇帝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寬恕罪犯的處罰,這一過程稱為赦。
《三赦》的部首是赤,拼音是[chì],總筆畫數是16畫。
《三赦》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古時,皇帝常常會根據不同的情況,三次寬恕犯人的罪行,以顯示其仁慈和寬容。
《三赦》在繁體中的寫法為「三赦」。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古籍記載,古時的《三赦》可以寫作「復罪任德」或「救其罪而賦以功德」等,表示皇帝的寬恕和救贖罪過的行為。
1. 皇帝三赦之恩,讓罪人得以改過自新。
2. 在曆史上,有許多皇帝曾多次下令三赦天下,以恩典感化國民。
3. 三赦之制是國家崇尚仁愛和寬容的象征。
1. 赦免:指寬恕、免除罪過。
2. 赦令:指皇帝下達的寬恕命令。
3. 赦罪:指寬恕犯罪行為。
赦宥、赦免、寬恕
嚴懲、處罰、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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