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夫婦、父子、兄弟。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兄弟》:“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自茲以往,至于九族,皆本於三親焉。” 宋 王應麟 《小學绀珠·人倫·三親》:“夫婦、父子、兄弟。”
“三親”是漢語中一個重要的親屬關系概念,指個體在血緣和婚姻關系中最核心、最密切的三類親屬群體。其具體含義及權威解釋如下:
一、核心定義
“三親”指父族親屬、母族親屬、妻族或夫族親屬(依性别區分)。這一劃分源于中國傳統宗法制度,強調以己身為中心,向上追溯血緣紐帶與婚姻聯結形成的三類親緣關系。在民俗學與社會學研究中,“三親”是理解中國親屬制度的基礎框架,體現了血緣與姻親并重的倫理結構 。
二、三類親屬的詳細範疇
父族親屬(父黨)
指父系血親,包括祖父母、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等。其關系通過父系血緣傳遞,在傳統社會中承擔宗祧繼承、財産傳遞等功能,如《儀禮·喪服》所載“父至尊也” 。
母族親屬(母黨)
指母系血親,如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等。雖屬旁系親屬,但在情感聯結與社會互助中具有重要地位,民間素有“娘親舅大”之說 。
妻族/夫族親屬(妻黨/夫黨)
指配偶的直系及旁系血親。對男性而言為“妻族”(嶽父母、内兄弟等);對女性則為“夫族”(公婆、妯娌等)。婚姻使兩個家族建立“姻親”紐帶,是傳統社會聯姻結盟的體現 。
三、文化内涵與社會功能
“三親”體系貫穿于禮儀、倫理及日常生活中:
四、現代演變與學術界定
當代社會學研究指出,“三親”概念隨家庭結構小型化有所簡化,但父系、母系、姻親的三分法仍是分析中國親屬關系的核心模型。民俗學者将其歸納為:“以己身為中心,上承父祖血脈,旁系母族枝葉,外聯婚姻之誼”的立體親緣結構 。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三親”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解釋,但根據權威文獻和常用釋義,其核心含義可歸納如下:
指家庭核心成員:夫婦、父子、兄弟三種關系。
此釋義源自北齊顔之推《顔氏家訓·兄弟》,原文強調家庭以這三類親屬為基礎,衍生出九族關系。宋代王應麟《小學绀珠》也沿用此說。
延伸至家族體系:
部分文獻擴展解釋為“父族、母族、妻族”三類宗親,體現古代以家族血緣為核心的倫理觀。
建議優先采用“夫婦、父子、兄弟”這一釋義,其他說法需結合具體語境或文化背景判斷。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顔氏家訓》及漢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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