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才能與見識。 唐 韓愈 《論佛骨表》:“ 高祖 始受 隋 禪,則議除之。當時羣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 宋 陸遊 《薦舉人材狀》:“ 鞏豐 材識超卓,文辭宏贍。” 明 李東陽 《豐年頌》:“臣誠材識卑謭,不足以鋪敍德美,闡敷瑞祥。”
“材識”是一個漢語合成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拼音:cái shí() 由“材”與“識”組合而成:
古代文獻用例
語境特征
在木材學領域衍生出材料識别含義,如《廣東木材識别與利用》中的專業用法()
該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專業領域。如需深度溯源,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
《材識》是一個中文詞彙,其指的是對材料的認識和了解。材料是指人造或自然産生的物質實體,比如木材、石頭、金屬等。而識則意味着認知、了解和認識。
《材識》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分:材(木字旁)和識(言字旁),分别代表了材料和認識。
材的部首是木字旁,它的拼音是cái,有4個筆畫。
識的部首是言字旁,它的拼音是shí,有7個筆畫。
在繁體中文字中,《材識》的寫法與簡體中文相似,仍然是“材識”這樣的形式。
在古代漢字中,字形有所不同。例如,材在古代的寫法是“材”(注:後面的兩條橫線是代表古代漢字中兩個橫撇的變形,不是康熙字典中的漢字)。識的古代寫法也是“識”。
1. 他具備了對不同材料的材識,可以根據具體需求選擇最合適的材料。
2. 在這個領域,最重要的是掌握材識,才能更好地進行工作。
組詞:
- 材質:指物體的組成物質或質地。
- 材料:指用于制作商品或從事生産的各種物品或物質。
- 識别:指通過觀察、判斷等方式來辨認或認定。
近義詞:
- 材質、材料、物質、資料。
反義詞:
- 忽視、無視、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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