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缪聽、缪任、缪命。 明 楊慎 《二伯論上》:“或曰:‘置 惠懷 者,公子 摯 之為也;用 孟明 者, 公孫枝 之為也;殉三良者, 康公 之為也。’曰:‘ 摯 則謀而公( 秦繆公 )實聽,是曰繆聽; 枝 則舉而公實任,是曰繆任; 康 則承而公實命,是曰繆命。三繆亦大矣,死謚曰繆,宜哉!’”
三缪(sān miù)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由數詞“三”與“缪”組合而成。“缪”在此讀作miù,通“謬”,意為錯誤、乖違。該詞最早見于先秦典籍,後為曆代文獻沿用,核心含義指多重錯誤或嚴重的認知偏差,強調錯誤層次的疊加性與危害性。以下從詞義、用法及文獻依據展開分析:
字義溯源
“缪”本義為絲線纏繞(《說文解字·糸部》),引申為事物紛亂、言行失當。在“三缪”中,“三”虛指多數,非确數;“缪”即“謬誤”,合指反複出現的認知偏差或行為過失。例如《荀子·儒效》載:“缪(謬)學雜舉……是散儒也”,可見“缪”與正理相悖的特性。
詞義分層
典型用例見《呂氏春秋·察傳》:“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不可不分。此聖人之所慎也。然則何以慎?緣物之情及人之情以為所聞,則得之矣。凡聞言必熟論,其于人必驗之以理……此三缪者,不可不察也。” 此處“三缪”指未驗證信息真僞、未考察人情事理、未理性辨析言論而導緻的系列誤判。
先秦典籍
《荀子·正名》強調“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若命名與實情不符則生“三缪”,即“以名亂名”“以實亂名”“以名亂實” ,揭示語言邏輯混亂的三種謬誤類型(參考:王先謙《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版,頁380)。
史學著述
司馬光《資治通鑒·漢紀十》評晁錯削藩之策:“錯之三缪:不度諸侯之勢而遽削之,一也;不擇手段而激七國之變,二也;自恃帝寵而不備讒言,三也。” 此處指政治決策中的三重戰略失誤(參考:《資治通鑒》卷十六,中華書局1956年版,頁532)。
辭書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版)釋“三缪”為:
“三種謬誤;多重錯失。古代多指認知、決策或倫理層面的系統性偏差。”
在現代漢語中,“三缪”雖非常用詞,但其内涵仍存于學術讨論:
結語
“三缪”作為承載古代思辨智慧的語詞,其價值在于警示系統性認知風險。從荀子的邏輯批判到司馬光的曆史反思,均凸顯其對複雜錯誤的深刻歸納,至今對理性決策與學術研究具有啟示意義。
“三缪”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ān miù,其核心含義指缪聽、缪任、缪命三種過失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三缪”源自明代楊慎《二伯論上》的典故,指三種因錯誤決策或行為導緻的過失:
根據文獻記載,秦穆公(即秦繆公)因以下事件被評價為“三缪”:
“三缪”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君主或決策者在聽取意見、任命官員、下達命令三方面的重大錯誤,具有曆史批判色彩。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二伯論上》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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