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分一晝夜為百刻,三刻相當于今時四十三分。 漢 衛宏 《漢舊儀》:“立夏立秋晝六十二刻,夏至晝六十五刻。夜漏不盡五刻,擊五鼓;夜漏不盡三刻,擊三鼓。”《文選·陸倕<新刻漏銘>》“自天觀象,昏旦之刻未分” 李善 注引《五經要義》:“昏,闇也。旦,明也。日入後漏三刻為昏,日出前漏三刻為明。”《南史·到沆傳》:“命羣臣賦詩,獨詔 沆 為二百字,三刻便成, 沆 於坐立奏,其文甚美。”
“三刻”是一個古代時間單位,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時間長度
古代将一晝夜分為100刻(每刻約14.4分鐘),因此“三刻”相當于現代時間的43.2分鐘,通常簡化為43分鐘。但部分文獻提到“三刻”為45分鐘,這可能與後世時間劃分方式調整有關(如明清時期改為晝夜96刻,每刻15分鐘)。
時段指向
在具體應用中,“三刻”常與時辰結合使用。例如“午時三刻”指午時(11:00-13:00)中的三刻,但存在兩種解釋:
行刑時間的選擇
古代認為“午時三刻”陽氣最旺,可壓制亡魂怨氣,因此多在此刻行刑。但具體時間因朝代和曆法差異存在争議。
引申為“短暫”
因三刻時間較短,衍生出“立時三刻”等成語,表示“立刻、馬上”。
現代時間系統中,“刻”固定為15分鐘(源自西方鐘表),因此“三刻”即45分鐘,需注意古今差異。
《三刻》是一個含義豐富的詞語,有多種解釋,以下是其中的兩個主要解釋:
1. 指一天的三個時間段,即上午九點到十二點。在古代,人們将一天分為四個時刻,分别是“一刻”、“二刻”、“三刻”和“四刻”,每個時刻代表三小時。而“三刻”則是指上午的時間段。
2. 指時間過去了三刻鐘,即過去了四十五分鐘。
《三刻》包含兩個漢字,分别是“三”和“刻”。它們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三”字的拆分部首是“一”字旁,它的筆畫數量為三畫。
“刻”字的拆分部首是“刀”字旁,它的筆畫數量為刀的數量加一,也就是五畫。
《三刻》這個詞語的來源較早,可以追溯到古代。它最早出現在《後漢書·懷帝紀》中的一句話:“每三刻一更。”意思是每過三個時辰就更換警衛。從而可見,《三刻》在古代是用來表示時間的一種單位。
《三刻》的繁體字為「三刻」,即為兩個漢字的組合。
根據古代字體演變的變化,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古代的“刻”字有時可能在下部的“日”字旁加上一點表示刀的形狀。
以下是兩個使用《三刻》的例句:
1. 請在三刻鐘之前把文件交給我。
2. 他每天早上三刻準時到達工作崗位。
《三刻》可以組成一些相關的詞語,例如:
1. 三刻鐘
2. 三刻鐘以前
3. 三刻鐘以後
近義詞有:三個時間段、上午九點到十二點
反義詞有:其他時間段、下午、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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