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量為五升的酒尊。《儀禮·大射儀》:“士也有執膳爵者,有執散爵者。”《禮記·祭統》:“屍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屍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屍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羣有司。”一說為雜爵。見 王國維 《觀堂集林·說斝》。
“散爵”一詞在不同曆史文獻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罷免官職的引申
指古代高級官員因犯罪、失職或政治原因被解除官職後,爵位也隨之被剝奪的狀态。這種用法源自古代官員的三等爵位制度(高、中、低),罷免後原爵位即成為“散爵”。
虛封爵位的制度
北魏至東魏北齊時期,爵位分為虛封的“散爵”與實封的“王爵”“開國爵”。散爵僅有名號而無實際封地,屬于職官體系中區分地位的象征。
五升容量的酒器
根據《儀禮·大射儀》《禮記·祭統》記載,“散爵”是一種容量為五升的酒尊,用于祭祀或宴飲場合。例如:
學術争議:雜爵說
王國維在《觀堂集林·說斝》中提出,“散爵”可能指形制不固定的雜爵,而非特指五升容量。這一觀點為部分學者所采納。
“散爵”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散爵》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把封號、爵位解除或剝奪的意思。原本指封號者解封或剝奪爵位,後來也用來比喻被貶斥或失去榮譽的情況。
《散爵》的部首是爪,總共包含了11個筆畫。
《散爵》最早出現在《左傳》一書中,意為解封或剝奪爵位,後來被引申為剝奪榮譽或地位。
《散爵》的繁體字為「散爵」。
在古時候,「散爵」這個詞也有一些不同的寫法,如「散靽」、「散祀」等。這些寫法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和文獻中有所出入,但都指向解封或剝奪封號榮譽的意思。
1. 周公散爵了魯宣公,因為他犯了忤逆之罪。
2. 他因為行為不端被散爵,從此失去了官職。
- 散職:指解除官職。
- 散財:指浪費或揮霍財富。
- 散步:指隨意走動以消遣或鍛煉身體。
- 散場:指表演或活動結束後人們離去。
- 剝奪:指強制奪取某種權利、地位或財物。
- 解封:指解除封印、限制或禁锢。
- 封賜:指授予封號、爵位或榮譽。
- 榮升:指升職或獲得更高的地位或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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