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官府差役。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七:“本朝則多稱官……走卒則有散從官,流外有剋擇官,陰陽官。”參見“ 散從 ”。
“散從官”是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和職能在不同朝代有所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職能
散從官是宋代官府中的低級差役,主要負責雜務,如傳達命令、追捕犯人等。據《雲麓漫鈔》記載,他們與“克擇官”“陰陽官”并列,屬于“走卒”類職務。
地位與分類
宋代差役分為“衙前”和“散從”兩類:
隋代官職
隋代曾設“散從”為從九品小官,職責為出使或隨行辦事,但品階較低。
曆史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南史》,指閑散隨從人員,後逐漸演變為特定職務名稱。
“散從官”在宋代特指基層差役,職能以執行外勤為主,需結合具體朝代背景理解其角色。
《散從官》是一種古代官員的待遇,在官職離任或休息時,可以免除一些日常制度和規定的約束。換句話說,散從官指的是官員在卸任或休假期間不需要遵守一些正式的職務義務。
《散從官》的拆分部首是“⺷”(犬字旁),拆分的筆畫為9畫。
《散從官》這個詞的來源并不十分明确,但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官制和祭祀制度。在古代,官員輪流執政,休息期間免于負責,這就是散從官的來源。
《散從官》的繁體字為「散從官」。
《散從官》在古代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大緻相似。例如,在西漢的史書《史記》中,相應的詞語是「散從官」。
他因病請假,成為了臨時的散從官。
散官、散從、官職
探花、官僚、官員
職官、在任、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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