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州縣衙門中吏役的總稱。指分掌緝捕罪犯、看守牢獄、站堂行刑等職務的快、皂、壯三班和吏、戶、禮、兵、刑、工六房的書辦、胥吏。《儒林外史》第二回:“想這新年大節,老爺衙門裡,三班六房,那一位不送帖子來?” 李劼人 《死水微瀾》第五部分二:“你能直接同兩縣衙門裡三班六房的朋友,或各街坐卡子的老總們,打堆頑耍。”
“三班六房”是明清時期州縣衙門中吏役的合稱,具體指代官府内部的辦事機構和人員分工。以下為詳細解釋:
三班
六房
對應中央六部職能,由書辦胥吏處理文書: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儒林外史》或明清地方志等原始文獻。
《三班六房》通常指的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用于描述官紳社會中的階級劃分和社會等級結構。這個詞彙主要是用來指代官紳社會中上層階級的統稱。
《三班六房》這個詞彙的拆分部首是“戈”和“田”,其中“戈”是右邊的一半,指的是戰争,而“田”則是左邊的部分,代表土地農業。這兩個部首共同構成了《三班六房》這個詞的意義。
這個詞彙的總筆畫數為18畫。
《三班六房》一詞最早出現于《左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社會階級劃分方式。它表示官紳社會的上層階級的統稱,描述了該時期社會的等級結構。
繁體字的《三班六房》為「三班六房」。
《三班六房》這個詞在古代的漢字寫法與現在相似。部分文獻中使用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和差異,但整體結構和含義基本一緻。
1. 古代中國社會中,官紳們屬于《三班六房》的高層,享受特權。
2. 在封建社會的等級體系中,平民百姓無法進入《三班六房》。
1. 三班四房 2. 三家五戶 3. 八班六房
1. 貴族階層 2. 紳士
1. 平民 2. 資産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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