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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的意思、三案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三案的解釋

指 明 宮庭中發生于 神宗 萬曆四十三年的梃擊案、 光宗 泰昌 元年的紅丸案和 熹宗 天啟 初的移宮案。當時奸黨首領 魏忠賢 借此為名,編《三朝要典》一書,以誣陷東林黨人,成為 明 代曆史上著名的三大案。《明史·光宗紀贊》:“ 光宗 潛德久彰,海内屬望,而嗣服一月,天不假年,措施未展,三案構争,黨禍益熾,可哀也夫。”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三案”的漢語詞典釋義與曆史背景

“三案”是中國明末宮廷政治鬥争中的三大著名事件合稱,具體指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這三案發生在明神宗萬曆朝末期至明熹宗天啟初年(約1615年—1620年),是晚明政治史的關鍵節點,集中反映了皇權繼承危機、後宮幹政、官僚黨争(尤其是東林黨與閹黨的對立)等複雜矛盾,對明朝後期的政治走向産生了深遠影響。

1. 梃擊案(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

2. 紅丸案(泰昌元年,1620年)

3. 移宮案(泰昌元年至天啟初年,1620年—1621年)

“三案”的曆史意義: “三案”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緊密相連,深刻揭示了明末統治集團内部的腐朽與混亂。它們成為東林黨人抨擊時政、宣揚道德理想的重要依據,同時也被對立勢力(如後來的閹黨)利用作為打擊東林黨的口實。魏忠賢專權時期,編纂《三朝要典》,将三案定性為東林黨人“誣蔑皇祖(神宗)、逼死聖母(指移宮案中的李選侍,被尊為康妃)、有負先帝(光宗)”的罪行,對東林黨人進行了殘酷迫害。因此,“三案”被視為明朝加速衰亡的重要标志之一。

參考資料來源: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2016).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北京:商務印書館. (權威詞典定義基礎)
  2. 孟森. (2006). 明史講義. 北京:中華書局. (對三案曆史背景、經過及影響的經典學術論述)
  3. 樊樹志. (2003). 晚明史(1573-1644年). 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 (詳細分析三案與晚明政治生态、黨争的關系)

網絡擴展解釋

“三案”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具體如下:

一、曆史事件:明代宮廷三大案

  1. 定義
    指明神宗至熹宗年間引發朝野争議的三起宮廷案件,包括:

    • 梃擊案(1615年):有人持木棍闖入太子宮殿行刺,引發黨派鬥争。
    • 紅丸案(1620年):明光宗服食“紅丸”後暴斃,死因成謎。
    • 移宮案(1621年):熹宗繼位後妃嫔霸占乾清宮,大臣逼其遷宮。
  2. 影響
    魏忠賢借此編撰《三朝要典》誣陷東林黨人,激化明末黨争,加速明朝衰亡(《明史》記載)。


二、司法術語:現代審判違規行為

  1. 定義
    指法院工作人員在審判執行中的三類違法行為:

    • 關系案:因親友、同事等關系幹預案件。
    • 人情案:因私人人情往來影響公正裁決。
    • 金錢案:收受錢物後偏袒行賄方。
  2. 危害
    破壞司法獨立性和公信力,損害法律尊嚴,被列為法院系統重點防治問題。


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曆史“三案”反映明代政治鬥争,司法“三案”則是現代法治反腐焦點。如需更深入分析某一類,可提供具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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