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 南漢 地方主事者贈錢僚屬,以代酒宴,其錢名潤家錢。 宋 陶穀 《清異錄·潤家錢》:“ 南漢 地狹力弱,事例卑猥,州縣時會僚屬,不設席而分饋阿堵,號潤家錢。”
“潤家錢”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詞彙,主要見于傳統婚俗語境。該詞由“潤”“家”“錢”三字構成,“潤”取滋養、補益之意,“家”指家庭,“錢”即財物,整體指代婚姻中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提供的財物資助,用以維系雙方家庭關系,多見于閩粵等地的民間禮俗記載。
從詞義演變看,“潤家錢”可追溯至明清時期地方婚俗文獻。據《福建通志·風俗篇》記載,清代閩南地區婚嫁時“男家饋女家財帛,謂之潤家錢,以資女奁”,說明其最初與置辦嫁妝相關。現代民俗學者徐華龍在《中國婚嫁習俗流變》中分析,這類財物既有補償女方家庭養育之勞的意圖,亦隱含鞏固宗族聯姻關系的功能。
需特别說明的是,該詞未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屬于特定地域曆史語境中的民間俗語。當代社會實踐中,“潤家錢”的具體形态已隨時代變遷,轉化為更具象征意義的禮儀程式。
“潤家錢”是古代中國南漢時期(917年-971年)的一種行政慣例用語,具體指地方主事者以錢代替酒宴饋贈給僚屬的財物,其名稱和用途具有特定曆史背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與用途
該詞的字面含義為“潤澤家用的錢”,實際指南漢州縣官員在聚會時,不設酒宴款待下屬,而是直接分發錢币作為替代。這種做法與南漢政權國力較弱、行政制度簡化有關,既節省開支又避免繁瑣禮儀。
曆史背景與出處
根據宋代陶穀的《清異錄·潤家錢》記載,南漢因“地狹力弱,事例卑猥”,形成這種特殊慣例。南漢作為五代十國時期的地方政權,其財政能力有限,此類變通方式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
詞語構成與發音
該詞屬于曆史行政術語,現代已無實際使用場景,主要用于研究南漢時期的社會制度或古籍文獻解讀。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清異錄》原文或相關五代十國財政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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