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使國家受辱,人民遭殃。《古今小說·木綿庵鄭虎臣報冤》:“ 韓侂胄 居相位一十四年,陷害了 趙汝愚 丞相,罷黜道學諸臣,輕開邊釁,辱國殃民。” 清 洪楝園 《警黃鐘》第七出:“這兩個賊子賣國偷生,甘心降敵,不肯練兵,臨陣被虜,辱國殃民。” 郭沫若 主編《中國近代史稿》第一章:“夷人放肆,無惡不作,皆由官無血性,恬不識羞,以緻辱國殃民。”亦作“ 辱國殄民 ”。 明 劉基 《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他日西鄙之伐,辱國殄民,果誰之所緻乎!”
“辱國殃民”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使國家蒙受恥辱,同時讓人民遭受災難。常用于形容行為或政策對國家與民衆造成雙重危害。
清代洪楝園在《警黃鐘》中寫道:“這兩個賊子賣國偷生,甘心降敵……辱國殃民”,直接指斥叛國者。
如需了解更多曆史語境中的用法,可參考《古今小說》或郭沫若相關研究。
辱國殃民是一個成語,意指對國家帶來恥辱,對人民帶來災難。
辱:辶(走之辶)+ 二筆
國:囗(口之囗) + 四筆
殃:歹(兇殘之歹)+ 白(四點)+ 二筆
民:亻(人之亻)+ 二一(二一之一)+ 二筆
辱國殃民最早出自唐代詩人劉禹錫的《浣溪草·題張十一科弄笛有感》,意思是使國家受到侮辱、人民遭受災難。
繁體字為「辱國殃民」。
在古代,「辱」的寫法為「辰」+「罒」,表示被虐待、受辱的意思。
「殃」的寫法為「殀」+「白」,表示殃及百姓、帶來禍患的意思。
這場政治丑聞辱國殃民,引發了全國的憤怒和不滿。
辱國、殃害國家、殃及百姓、民不聊生
辜負國家、危害國家、禍害人民、殃及無辜
保國安民、善政為民、國泰民安、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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