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錯認妄想為真實。《楞嚴經》卷一:“佛告 阿難 :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宋 朱熹 《答陳同甫書》:“今不講此而遽欲大其目,平其心,以斷千古之是非,宜其指鐵為金,認賊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亦作“ 認賊作子 ”。 明 徐複祚 《一文錢》第三出:“有一等颠倒喪志,投東覔西,失卻眼前至寶,這便是認賊作子。” 章炳麟 《論承用維新二字之荒謬》:“不正其名而言其實,紾戾不通,至于如是,徒使人害于名則已耳!乃至指鹿為馬,認賊作子。”
認賊為子是漢語成語,比喻因認知錯誤或立場颠倒,将仇敵或惡人當作親近之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字面解構:
“認”指錯誤識别,“賊”指危害自身的仇敵,“為子”即當作子女。整體指将仇敵當作骨肉至親,暗含是非颠倒、敵我不分之義。
權威來源: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收錄該詞條,釋義為“比喻将仇敵當親人”,強調其認知錯位的本質 。
佛教典故溯源:
出自《楞嚴經》卷一:“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 佛經以“賊”喻指妄念,警示世人勿将虛妄執念當作本心。
文獻依據:
中國佛教協會《佛學常見詞彙》釋其宗教本義為“錯認妄想為真實” 。
批判性隱喻: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批判性場景,如:
語義演變參考:
《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指出其當代用法側重“立場錯誤”與“敵我混淆” 。
情感傾向:
含強烈貶義,暗含“愚蠢”“背叛”或“不可救藥”的譴責意味,常見于議論文、時評。
例句示範:
“曆史上,南宋朝廷認賊為子,聯蒙滅金,終緻唇亡齒寒,山河破碎。”
——《中國通史簡編》(範文瀾著)以史實印證策略性誤判的後果 。
差異說明來源:
北京大學中文系《中華成語通釋》對比分析其語義邊界 。
“認賊為子”是一個源自佛教經典的成語,具有深刻的哲理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字面意思是“把盜賊當作自己的兒子”,比喻錯将虛妄的妄想當作真實,或将敵對者誤認為親近之人。在佛教語境中,特指因無明而颠倒認知,導緻迷失本性的行為。
“以斷千古之是非,宜指鐵為金,認賊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
——宋·朱熹《寄陳同甫書》
提示:該成語多用于書面語境,日常使用需注意場景適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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