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居住的地域。指人間。《後漢書·西域傳論》:“神迹詭怪,則理絶人區;感應明顯,則事出天外。”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序》:“《三墳》《五典》之説,九流百代之言,并理在人區,而義兼天外。” 清 顧炎武 《将遠行作》詩:“長歎天地間,人區日榛蕪。”
“人區”是一個相對古雅且具特定語境色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以從漢語詞典角度解析如下:
一、核心釋義:人類聚居的區域
“人區”最根本的意思是指人類居住、活動的區域或範圍。它強調人類生活、耕作、繁衍的聚居地與周邊未開發或非人類主導的自然環境(如荒野、深山、無人區)之間的區分。
二、古籍出處與經典用例
該詞源自古籍,最著名的出處見于東漢班固所著《漢書》:
《漢書·晁錯傳》: 晁錯在論述邊防策略時提到:
“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毋下千家,為中周虎落。先為室屋,具田器,乃募罪人及免徒複作令居之;不足,募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不足,乃募民之欲往者。皆賜高爵,複其家。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給而止。郡縣之民得買其爵,以自增至卿。其亡夫若妻者,縣官買予之。人情非有匹敵,不能久安其處。塞下之民,祿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以其半予之,縣官為贖其民。如是,則邑裡相救助,赴胡不避死。非以德上也,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功相萬也。以陛下之時,徙民實邊,使遠方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虜之患,利施後世,名稱聖明,其與秦之行怨民,相去遠矣。” “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 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以便為之高城深塹,具蔺石,布渠答,複為一城其内,城間百五十步。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毋下千家,為中周虎落。先為室屋,具田器… 募民相徙以實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輸将之費益寡,甚大惠也。下吏誠能稱厚惠,奉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壯士,和輯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樂而不思故鄉,則貧民相募而勸往矣。臣聞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審其土地之宜,觀其草木之饒,然後營邑立城,制裡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内,門戶之閉,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輕去故鄉而勸之新邑也。為置醫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墳墓相從,種樹畜長,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樂其處而有長居之心也。” “臣又聞古之制邊縣以備敵也,使五家為伍,伍有長;十長一裡,裡有假士;四裡一連,連有假五百;十連一邑,邑有假候:皆擇其邑之賢材有護,習地形知民心者,居則習民于射法,出則教民于應敵。故卒伍成于内,則軍正定于外。服習以成,勿令遷徙,幼則同遊,長則共事。夜戰聲相知,則足以相救;晝戰目相見,則足以相識;歡愛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而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前死不還踵矣。所徙之民非壯有材力,但費衣糧,不可用也;雖有材力,不得良吏,猶亡功也。陛下絕匈奴不與和親,臣竊意其冬來南也,壹大治,則終身創矣。欲立威者,始于折膠,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去,後未易服也。愚臣亡識,唯陛下財察。”
在晁錯的建議中,“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以及“徙民實邊”的核心思想,就是要在邊境要害之地建立穩定的、由内地遷來的百姓長久居住并進行農業生産的“人區”(雖然沒有直接出現“人區”二字,但這是其概念的核心)。與之相對的是未開發的塞外或胡人活動的區域。建立這樣的“人區”,是為了形成有效的防禦屏障和提供後勤支持。
後世引用: 後世文獻在引用或化用此概念時,“人區”常指代農耕文明定居點、中原王朝有效管轄的疆域,與“塞外”、“夷狄之地”、“不毛之地”等形成對比。例如,清代顧炎武《日知錄》等著作在讨論邊疆治理時,會隱含此意。
三、現代理解與延伸
在現代漢語中,“人區”一詞已非常用詞彙,主要出現在曆史、地理、文學(尤其是涉及古代或邊疆題材)的語境中,或作為對古籍的引用。
權威參考來源:
根據多個詞典和文獻的釋義,“人區”一詞的含義及使用情況如下:
基本釋義
拼音為“rén qū”,指“人居住的地域”,即人間或人類活動的區域。這一解釋在多個詞典中一緻出現,例如《漢語辭海》和滬江線上詞典均将其定義為“人間”。
古籍例證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常被用于強調人類社會的範圍。例如:
現代使用情況
“人區”屬于較為書面化的詞彙,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更多出現在文學或曆史研究語境中。其含義與“人間”“人類社會”相近,但更強調地理或文化上的聚居屬性。
建議: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具體古籍中的用法,可查閱《後漢書》《洛陽伽藍記》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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