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認鞋子。典出《宋書·隱逸傳·劉凝之》:“有人嘗認其所著屐。笑曰:‘僕著之已敗,令家中覔新者備君也。’此人後田中得所失屐,送還之,不肯復取。”《南史·隱逸傳下·沉麟士》:“嘗行路,隣人認其所著屐。 麟士 曰:‘是卿屐邪?’即跣而反。隣人得屐,送前者還之, 麟士 曰:‘非卿屐邪?’笑而受之。” 清 黃景仁 《一笑》詩:“認屐将毋錯,懸蛇恐未真。”
“認屐”是一個典故性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向通過辨識木屐痕迹來推斷人物行蹤的特定行為。該詞可追溯至《南史·隱逸傳》中關于南朝名士謝靈運的記載:謝靈運常着特制木屐登山,其屐齒可根據山路坡度調節,後人遂以“謝公屐”代指文人雅士的登山用具。
在中國古代文學語境中,“認屐”常被用作隱喻修辭,例如唐代詩人李商隱在《謝書》中化用此典,通過“認屐苔痕”的意象暗喻隱士蹤迹的辨識。宋代類書《太平禦覽》卷六百九十八引《晉書》注疏,則将此行為引申為對文人雅士生活方式的追慕。
從文字學角度分析,該詞由“認”(辨識)與“屐”(木制鞋履)構成複合詞,屬動賓結構。在《漢語大詞典》中,類似結構的典故詞多用于表達通過特定物證進行身份判定的行為模式。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屬罕用詞彙,主要存續于古典文學研究領域。
“認屐”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解析:
“認屐”原意為辨認鞋子,由“認”(承認、确認)和“屐”(木制鞋具)組成。其核心指通過鞋子來辨别事物或人物身份,後逐漸引申為因注重表面而忽視本質的行為。
典故最早見于《宋書·隱逸傳·劉凝之》:
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文學或曆史語境。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原文,可參考《宋書》《南史》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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