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 趙晔 《吳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初, 楚 之邊邑 胛梁 之女與 吳 邊邑處女蠶,争界上之桑。二家相攻, 吳國 不勝,遂更相伐,滅 吳 之邊邑。 吳 怒,故伐 楚 ,取二邑而去。”後以“讓田”謂因争奪田界而責讓。 北周 庾信 《周柱國大将軍長孫儉神道碑》:“ 楚 城鄰境,實有讓田; 吳 人對營,無妨贈藥。” 倪璠 注:“言 楚 城鄰境,雖實有責讓之言乎,然 吳 人對營不妨有贈饋之事也。”
“讓田”是一個具有曆史典故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方面:
本義
指因争奪田界而産生的責讓行為,源自《吳越春秋》記載的楚吳邊境沖突事件。據記載,楚國與吳國邊邑女子因争奪桑葉引發争端,最終升級為兩國戰争,後以“讓田”代指此類因土地糾紛導緻的相互指責。
典故背景
北周庾信在《周柱國大将軍長孫儉神道碑》中引用此典,描述邊界争議的解決,如“楚城鄰境,實有讓田”,體現其作為曆史事件的象征意義。
禮讓美德的象征
在成語“耕者讓畔,訟者讓田”中,“讓田”被賦予積極含義,形容社會禮讓成風的現象。此處“讓田”指主動将田地讓給他人,體現謙讓品德。
語境差異需注意
“讓田”一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既可反映古代土地糾紛的曆史事件,也可作為道德教化的象征。若需進一步考證原始文獻,可參考《吳越春秋》及北周庾信相關碑文。
《讓田》是一個中國漢字詞語,其意思是指讓出自己所占有的土地給别人使用。
《讓田》的拆分部首是言和田,其中言(yan)是指話語的意思,田(tian)指田地農田的意思,表示土地。
《讓田》的拆分筆畫為讠:2 氵:3 方:4
《讓田》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會農耕時期。在古代,土地是非常寶貴的資源,因此,讓出自己所占有的土地給其他人使用是一種互助和團結的表現。
繁體字“讓田”是《讓田》一詞的繁體書寫形式。
在古時候,漢字《讓田》的寫法有所不同。字形上的差别反映了漢字的演變和書寫技巧的變化。
1. 農民自願讓田,幫助貧困地區的農民過上好日子。
2. 村民們共同讨論決定,準備讓田給新來的移民安置。
1. 讓路:給予他人先行的機會或位置。
2. 讓步:在争論或争奪中退讓一部分權益。
3. 讓步:在體育比賽中主動放棄一部分優勢。
1. 分田:分配土地給農民。此詞強調土地的分配。
2. 借地:暫時借用他人的土地。此詞強調土地的使用。
1. 占田:占有土地,不願意讓出給他人使用。
2. 争田:争奪土地,不願意與他人共享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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