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興起;不興盛。《禮記·樂記》:“暴民不作,諸侯賓服。” 孔穎達 疏:“不作,謂不動作也。”《孟子·滕文公下》:“聖王不作,諸侯放恣。” 趙岐 注:“不作,聖王之道不興。”《韓詩外傳》卷三:“無令財貨上流,則逆不作。”《文選·班固<兩都賦序>》:“昔 成 康 沒而頌聲寝,王澤竭而詩不作。” 李善 注:“作,興也。”
(2).不耕作;不寫作。《史記·趙世家》:“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 清 顧炎武 《金陵雜詩》之一:“詩人長不作,千載尚風流。”
方言。不能,情理上不容許。《老殘遊記》第七回:“和尚家又不作帶兵器,所以這拳法專為保護身命的。”
“不作”是現代漢語中的多義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不作”可解釋為“不作為”或“不進行某種行為”,常用于否定式表達,例如“不作回應”“不作評價”。該詞在當代書面語及口語中多體現中立态度,強調對特定行為的主動回避。
二、古語用法溯源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指出,“不作”在先秦典籍中已存在特殊含義。如《詩經·王風·兔爰》中“我生之初,尚無為;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尚寐無吪”的注解本裡,鄭玄箋釋“尚寐無吪”為“欲寐而不得作”,此處的“作”指代“興起、發作”,故“不作”可理解為不産生或不起作用的狀态。
三、方言特殊語義 在吳方言研究中(參考《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部分區域存在“不作”的否定祈使用法,等同于“不能、不可”,如“不作這樣講”即“不能這樣說”。該用法保留古漢語否定副詞前置特征,常見于江南地區口語表達。
“不作”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層次:
一、基本含義
不興起/不興盛
指事物未發生或未達到繁榮狀态。如《孟子·滕文公下》中“聖王不作”指聖王之道未興起,強調社會或文化的停滞狀态。
不從事特定行為
可指不耕作(如《史記·趙世家》“一日不作,百日不食”)、不寫作(如顧炎武詩句“詩人長不作”),或拒絕參與某類活動(如《三國演義》“不作準備”)。
二、延伸用法
方言中的否定
部分地區用“不作”表示“不能”或“情理不容許”,如《老殘遊記》中“和尚家又不作帶兵器”。
經典文獻中的抽象表達
如《禮記·樂記》“暴民不作”指社會安定無動亂;《韓詩外傳》“逆不作”則指矛盾未激化。
三、使用場景與注意事項
總結
“不作”的核心是“不進行某行為”,但具體指向需通過語境(如曆史背景、搭配詞彙)進一步明确。引用古籍時,建議結合原文分析其哲學或社會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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