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eize]∶掠奪;奪取
又攘奪他人之功,将侄子分茅列土。——《梼杌閑評——明珠緣》
(2) [grab]∶強占,霸占,不擇手段地獲得或據為己有
巧攘奪,弟婦作夫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掠奪,奪取。《管子·八觀》:“裡域橫通,攘奪盜竊者不止。”《新唐書·李綱傳》:“ 齊王 元吉 為 并州 總管,縱左右攘奪,民愁苦。” 明 劉基 《吊諸葛武侯賦》:“般紛紛以攘奪兮,世不以為殃。” ********* 《日本帝國主義最近進攻中國的方策》:“所謂商租,所謂會辦,都是 日本 帝國主義攘奪 中國 土地的變相的名辭。”
“攘奪”是一個漢語複合動詞,讀音為“rǎng duó”。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不正當手段強行奪取、侵佔他人財物或權益,含有明顯的暴力或強權色彩。該詞最早見于古代文獻,現代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語境,強調行為的非法性與非正義性。
從構詞法分析,“攘”本義為推擠、排斥,《說文解字》釋為“推也”,後引申出奪取之意;“奪”指強力獲取,《玉篇》解作“取也”。二字組合後語義疊加,強化了強制佔有的動作特征。
古籍中使用案例包括:
現代漢語中,“攘奪”常用于法律文書或曆史論述,如描述“列強攘奪領土主權”等重大權益侵害事件。與普通“搶奪”相比,該詞語義更重,強調系統性、持續性的非法佔有行為(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攘奪”是一個漢語成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指通過不正當手段争奪、搶奪他人的財物、地位、權力等,帶有強烈的強占或霸占意味。
詞義解析
出處與例句
可譯為“seize”或“grab”,強調不擇手段地強占。
如果需要更多例句或出處細節,可以參考《管子》《新唐書》等古籍或相關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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