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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小祀的意思、羣小祀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羣小祀的解釋

1.古代祭祀山林﹑川澤﹑土地之神的名稱。小祀同大典相對而言。

詳細解釋

古代祭祀山林、川澤、土地之神的名稱。小祀,同大典相對而言。《周禮·春官·司服》:“祭羣小祀則玄冕。” 鄭玄 注:“羣小祀,林澤、墳衍、四方、百物之屬。” 賈公彥 疏:“此據地之小祀,以血祭社稷為中祀,貍沉以下為小祀也。”按,祭山林曰貍(埋),以山林無水,故貍之;祭川澤曰沉(沉),以川澤有水,故沉(沉)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羣小祀(qún xiǎo sì)是中國古代禮制體系中對特定等級祭祀活動的統稱,屬于國家祭祀制度中的次級分類。根據《周禮·春官·肆師》記載,羣小祀指代規模較小、祭祀對象地位相對次要的禮儀活動,與“大祀”“中祀”形成層級區分。其核心特征包括以下三方面:

  1. 祭祀對象

    羣小祀主要針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神祇及地方保護神,如風師、雨師、山川、林澤等。《唐六典》進一步明确其涵蓋“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等星宿神,反映了古代農耕社會對自然力量的敬畏。

  2. 禮制規範

    據《宋史·禮志》記載,羣小祀的儀式流程簡化,通常由地方官員主祭,祭品規格低于大祀,且無需帝王親臨。例如明代禮制規定,羣小祀僅用“少牢”(一豬一羊)或“特牲”(單一生畜)作為祭獻。

  3. 文化内涵

    該詞體現了中國古代“禮有等差”的哲學思想。《說文解字》釋“羣”為“輩也”,引申為類别聚合;“祀”從“示”部,強調祭祀行為的宗教屬性。羣小祀的制度化,既維系了中央與地方信仰的統一性,又通過分級管理強化了禮法秩序。

網絡擴展解釋

“羣小祀”是古代祭祀體系中的專有名詞,現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1. 基本定義 指古代對山林、川澤、土地等自然神靈的祭祀活動,屬于較低等級的祭祀(小祀),與國家級的大典祭祀相對。

2. 祭祀對象 包括山林(如森林)、川澤(河流湖泊)、土地之神,以及墳衍(丘陵與低地)、四方(地域性神靈)、百物(與生活相關的自然物)等。

3. 文獻出處 《周禮·春官·司服》記載:“祭羣小祀則玄冕。” 鄭玄注:“羣小祀,林澤、墳衍、四方、百物之屬。” 賈公彥進一步解釋,此類祭祀屬于“地之小祀”,與以血祭社稷的中祀區分。

4. 禮儀規格 祭祀時主祭者需穿戴“玄冕”(黑色禮冠),表明其等級低于大祀所用的衮冕等高級服飾。

注:“羣”為“群”的異體字,二者含義相同。該詞反映了古代“天人合一”觀念下對自然神的崇敬,屬于傳統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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