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告假。《漢書·酷吏傳·嚴延年》:“ 義 愈益恐,自筮得死卦,忽忽不樂,取告至 長安 ,上書言 延年 罪名十事。” 顔師古 注:“取休假。”
(2).報告。《新唐書·狄仁傑傳》:“時太學生謁急,後亦報可。 仁傑 曰:‘……學徒取告,丞、簿職耳,若為報可,則胄子數千,凡幾詔耶?’”
“取告”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告假
指請假或申請休假。例如《漢書·酷吏傳·嚴延年》中記載:“取告至長安”,即請假前往長安()。這一用法在漢代文獻中較為常見,通常與官員請假制度相關。
報告
指向上級或相關方陳述情況。如《新唐書·狄仁傑傳》提到“學徒取告”,意為學生向上級報告()。此義項強調信息的傳達與反饋。
補充說明:
建議參考《漢書》《新唐書》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進一步确認用法。
取告是一個漢字詞,其中“取”是部首,“告”是字根。
“取”的拆分部首為“又”,它是一個手的形狀取物的意思,表示動作。“取”共有4畫。
“告”的筆畫順序為橫、豎、撇、提,共有7畫。
取告是由“取”和“告”兩個字組成,其中“取”的意思是獲得、拿取,而“告”的意思是告訴、宣布。
“取告”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模糊,可能是古代官府通告民衆的文告。
在繁體字中,“取告”保持了和簡體字相同的寫法。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取”字的寫法與現在相似,隻是有時候沒有下面的橫折。“告”字的寫法也和現在略有不同,古代的寫法中間的橫折向右傾斜。
例句:他不得不取告這個壞消息給他的家人。
組詞:取食、取材、取悅、告誡、告終、告别、通告、布告。
近義詞:通知、傳達、告示。
反義詞:隱瞞、保密、不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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