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厘的意思、榷厘的詳細解釋
榷厘的解釋
征收厘金稅。 清 薛福成 《籌洋刍議·利權四》:“自巨寇竊發以來,軍餉告匱,始立榷釐之法。古之人有行之者, 漢 之算緡, 唐 之除官錢, 宋 之頭子錢,其意皆相同也。”
詞語分解
- 榷的解釋 榷 è 渡水的橫木。 專賣:榷貨。榷場(征收專賣稅的交易場所)。榷稅(專賣業的稅)。 商讨:商榷。 筆畫數:; 部首:木; 筆順編號:
- 厘的解釋 厘 í 小數名,百分之一:厘米。 單位名(a.長度單位,中國一市尺的千分之一;b.重量單位,中國一市兩的千分之一;c.地積單位,中國一市畝的百分之一;d.利率單位,年利一厘按百分之一計,月利一厘按千分
專業解析
"榷厘"是中國古代特别是明清時期的一種商業稅收制度術語,其含義需從字源和曆史背景兩方面理解:
一、字義解析
- 榷 (què):
- 本義指獨木橋(《說文解字》:"榷,水上橫木,所以渡者也"),引申為專賣、專利、征稅。《史記·平準書》載漢武帝"初榷酒酤",即開始實行酒類專賣。後世"榷"主要指國家壟斷經營或征收的專項稅,如鹽榷、茶榷、榷稅。
- 來源參考:許慎《說文解字》對"榷"的解釋(古籍原文可參考權威版本如中華書局版)。
- 厘 (lí):
- 本義為治理(《說文解字》:"厘,家福也。從裡聲"),後借用為單位:
- 長度單位:尺的千分之一。
- 重量單位:兩的千分之一。
- 地積單位:畝的百分之一。
- 在稅收領域,"厘"特指稅率單位,即百分之一(1%)。如"厘金"即指稅率為貨物價值百分之一的捐稅。
- 來源參考:許慎《說文解字》對"厘"的解釋及曆代度量衡制度記載(如《漢書·律曆志》)。
二、"榷厘"的合義
"榷厘"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而是特定曆史語境下的複合詞,主要指:
- 對特定商品(常為國家專賣品)征收的、稅率為百分之一(1厘)的捐稅。 它是"榷"(專賣/專項稅)與"厘"(稅率單位)的結合。
- 更廣義上,可理解為與商品專賣或特定貨物通過相關的、按值征收的低稅率捐稅。
三、曆史背景與關聯制度
"榷厘"概念與清代中後期廣泛推行的"厘金"制度密切相關:
- 厘金制度起源:鹹豐三年(1853年),為籌措鎮壓太平天國的軍饷,清政府在各交通要道設立關卡,對過往商品按其價值征收約百分之一(即一厘) 的捐稅,故名"厘金"或"厘捐"。
- "榷"的關聯:厘金雖非嚴格意義上的國家專賣(榷),但其征收對象常包括鹽、茶等傳統專賣商品,且征收方式(設卡抽稅)與過往的榷稅(如關稅、市稅)有相似之處。因此,"榷厘"可以視為對這類兼具商品流通稅(厘)性質且常針對專賣品(榷)的捐稅的概括或特定指稱。
- 運作方式:在厘金制度下,"榷厘"可能指:
- 對專賣品(如鹽)在流通環節額外征收的厘金。
- 在主要榷稅(如關稅)之外,對一般商品加征的按值抽厘的捐稅。
- 泛指這種低稅率(1%)的商業通過稅。
四、總結
"榷厘"是一個曆史財稅術語,其核心含義是:
指中國古代(尤指清代)對商品(特别是國家專賣品或大宗流通貨物)按其價值征收的、稅率為百分之一(1厘)的專項捐稅。 它是"榷"(專賣/征稅)與"厘"(稅率單位,1%)的結合,與清代"厘金"制度有直接關聯,體現了當時政府對商業流通領域的課稅方式。
權威參考資料:
- 《說文解字》 (漢·許慎著):對"榷"、"厘"字本義的最早權威解釋。可參考中華書局或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校訂本。 [古籍原文需查閱權威出版物]
- 《清史稿·食貨志》:詳細記載了清代賦稅制度,包括厘金的起源、征收方式及影響。是研究清代經濟史的核心史料。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清史稿》。
- 《中國厘金史》 (羅玉東著):研究厘金制度的經典學術專著,系統闡述了厘金的産生、發展、種類(包括與專賣品的關系)及弊端。來源:商務印書館,1936年初版(後有多家出版社重印)。
- 《中國財政通史》(清代卷) (項懷誠主編):現代學者編寫的權威財政通史,其中章節詳細論述了清代的專賣制度(榷政)和厘金制度,為理解"榷厘"提供了宏觀背景。來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榷厘”一詞的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一、曆史稅收制度(主流解釋)
根據清代薛福成《籌洋刍議·利權四》記載,“榷厘”指征收厘金稅,是清政府為應對軍饷短缺而設立的商業稅種,類似漢代的“算缗”、唐代的“除官錢”等稅收形式。
- 背景:始于晚清,主要針對流通商品按價值比例(通常1%)征稅,用于填補軍費缺口。
- 例證:
“自巨寇竊發以來,軍饷告匮,始立榷厘之法。”
二、現代引申義(非主流用法)
少數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榷厘”解釋為商人通過擡高價格、削減成本等手段牟取暴利,并給出例句:
- “這家公司通過惡意擡高價格,以榷厘的方式獲取了巨額利潤。”
- “他利用市場壟斷地位,通過榷厘手段獲取非法利益。”
三、詞義辨析
- “榷”的本義:指官府專營(如“榷茶”“榷稅”),後衍生為商讨(如“商榷”)。
- “厘”的本義:計量單位(百分之一),後引申為微小利潤或稅收計算單位。
“榷厘”的核心含義為曆史稅收制度,現代引申的“牟取暴利”屬于特定語境下的比喻用法,需注意區分。建議在學術或正式文本中優先采用曆史文獻定義。
别人正在浏覽...
拔罐子本事人冰肌雪腸鄙人步屈策文産床禅栖客車場持辨鸱義愁蹙蹙繁法分水嶺公膳诟丑光景官官相衛歸帳路頭故闾骨肉團圓合竹鍧然回絶回巧見頭角交戲計口急來報佛腳驚哭驚蛇入草舊勳科抄肯認扣折臘味立限麪飯佩飾片兒平光光披沙揀金婆娑兒清清早祁僮齊章人祅三薰山雀神域拴馬樁泗州和尚天台女駝垛托蔭枉然彎彎曲曲武妓先主小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