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卜。《書·大禹谟》“帝曰:‘禹,官占’” 孔 傳:“帝王立蔔占之官,故曰官占。”《後漢書·方術傳下·許曼》:“祖父 峻 ,字 季山 ,善蔔占之術。”
蔔占是漢語中表意明确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特定方法預測吉兇禍福的占卜行為。該詞由"蔔"與"占"兩個會意字構成:
字源解析
"蔔"字甲骨文作""形,象龜甲灼燒後的裂紋。《說文解字》釋為"灼剝龜也,象灸龜之形",本指商代盛行的甲骨占卜術。"占"字從蔔從口,《周禮·春官》鄭玄注稱"占,視兆問也",強調通過解讀征兆進行判斷的過程。
曆史演變
先秦時期"蔔""占"分指龜蓍兩法,《禮記·曲禮》載"龜為蔔,策為筮",漢代學者京房在《京氏易傳》中将二者統合,形成系統的蔔占理論體系。至唐宋時期,陸德明《經典釋文》明确将蔔占定義為"決疑之物",說明其決策輔助功能。
文化意義
作為中華預測文化的核心載體,蔔占活動貫穿三禮典籍記載。《漢書·藝文志》著錄《龜書》《周易》等占卜典籍達190卷,清代《四庫全書》子部術數類更系統收錄曆代蔔占文獻。現代民俗學者鐘敬文在《民俗學概論》中指出,蔔占習俗至今仍在婚嫁、建築選址等民俗活動中存續。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時多保留古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為"用龜、蓍、銅錢等推斷吉兇",常與"占卜"互為倒序同義詞。
“蔔占”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與“占卜”基本一緻,指通過特定方法預測未來或尋求決策指引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蔔占”即占卜的倒序表達,核心含義是通過神秘儀式或自然現象推斷吉兇禍福。例如《後漢書》記載許曼的祖父“善蔔占之術”,說明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已有使用。
起源背景
源于中國古代的占卜文化,最早可追溯至商周時期。古人通過灼燒龜甲觀察裂紋(稱為“蔔”),或使用蓍草排列(稱為“筮”)來解讀神靈意志。
文化功能
在古代社會中,蔔占不僅是個人決策工具,更是國家重大事務的參考依據。如《尚書》提到設立“官占”職位專門負責占卜事務。
常見蔔占方式包括:
蔔占反映了古代“天人感應”的哲學思想,認為微觀現象與宏觀命運存在聯繫。例如記載的案例中,占卜師通過推演指引尋人,體現了其在社會生活中的實際應用。
當代語境下,蔔占多被視為傳統文化遺産或民俗現象。需注意其與算命的區别:蔔占更具儀式性和群體性,常與宗教活動關聯;算命則側重個人命運推算。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漢典》《後漢書》《晉書》等古籍記載及現代辭書釋義,完整文獻可查閱相關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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