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暫時代理其職。《晉書·慕容皝載記》:“ 皝 雖稱 燕王 ,未有朝命,乃遣其長史 劉祥 獻捷京師,兼言權假之意,并請大舉讨平中原。” 宋 範仲淹 《再奏乞兩府兼判》:“其六尚書九卿之位,皆無正官,并是權假。”
“權假”是漢語中由“權”與“假”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暫時性的替代或臨時措施”。根據《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權”本義為秤錘,引申為衡量、變通,而“假”在此語境中取“暫代、借用”之義,兩字結合後強調在特定條件下采取的過渡性手段。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權假”最早見于《漢書·王莽傳》中“權假皇帝”的表述,指代暫時代理皇權的行為,突顯其“非正式但被認可”的特性(參考《古代漢語詞典》。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公文或正式文書,如“權假職務”表示臨時擔任某職,“權假協議”指具有時效約束力的臨時約定。
與近義詞“暫代”相比,“權假”更強調制度框架内的合法性,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指出其隱含“經授權而行使”的語義特征。在語義演變過程中,該詞始終保持着“應急性”與“規範性”的雙重屬性,既區别于永久性安排,又與完全非正式的替代行為劃清界限。
“權假”一詞在不同語境下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結合使用場景判斷具體含義:
基本釋義
指臨時擔任或代行某一職位,多用于古代官制中。例如《晉書·慕容皝載記》提到慕容皝自稱燕王後,需派人向朝廷說明“權假之意”,即暫時代理王位以等待正式任命。
古籍例證
在佛教語境中,“權假”與“實教”相對,屬于“權實”思想的一部分():
部分現代詞典提及“利用權力欺壓或虛假手段”,但此釋義缺乏古籍支持,可能與“權謀”概念混淆,建議優先采用曆史文獻中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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