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輇材 ”。小才;淺薄之才。《莊子·外物》:“已而後世輇才諷説之徒,皆驚而相告也。” 陸德明 釋文:“ 李 雲:輇,量人也。本或作軨。軨,小也。” 陳鼓應 今注:“ 楊樹達 説:‘《説文》十四篇上車部雲:“輇,蕃車下庳輪也。” 段 注雲:“因以為凡庳之稱。”輇字義可通。’按‘庳輪’即小輪,故‘輇才’即小才。” 清 錢謙益 《<梅村先生詩集>序》:“輇才小生,不自量度。” 章炳麟 《程師》:“誰令 平 ( 廖平 )以經術大師屈身為輇材下,縱復受賞,猶之辱也。” 魯迅 《且介亭雜文·河南盧氏曹先生教澤碑文》:“此豈輇才小慧之徒之所能至哉?”
“辁才”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quán cái,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指能力低下、才幹有限,通常用于形容人才能淺薄或局限于單一領域,帶有貶義色彩。該詞強調能力的片面性,暗示無法在更廣泛的領域有所建樹。
“北京法官的這點辁才小慧,若放在廣州深圳很可能玩不轉……”
與“辁才”含義相近的成語包括“八鬥之才”“長才短馭”等,但“辁才”更側重能力的局限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出處細節,可參考《莊子》原文或魯迅相關作品。
辁才(quán cái)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部首為“辛”和“力”,筆畫數為9畫。它的繁體字為「轟才」。
《辭源》稱辁(轟)的本義為“小麥末兒。”而“才”則解釋為“本領、才能”。結合起來,辁才即為“才能有限、本領不大”的意思。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不同于現代漢字,在古代文字中,辁才可能以更多種形式來書寫。比如在金文中,“辁”字是以象形半輪車的形态來表示的。
以下是一些使用辁才一詞的例句:
在組詞方面,辁才可以與其他詞語搭配來形成新詞,如“辁才不凡”“辁才過人”等,用以形容才能優秀的人。
辁才的近義詞可以是“才識淺薄”、“能力有限”等,而反義詞則可以是“才華橫溢”、“天才異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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