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軍賦制度四丘為甸,每甸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魯成公 因 齊 難,臨時增征甲士,改為每丘出一人,稱為丘甲。《春秋·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 杜預 注:“《周禮》: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丘十六井,出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出長轂一乘,戎馬四匹,牛十二頭,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甸所賦,今 魯 使丘出之,譏重斂。” 顧炎武 補正:“要之,其實為益兵,向之四丘共出三甲者,今使每丘出一甲爾。”一說,古代農工分職,制甲為“工民”之事, 魯 違常制,使“丘民”作甲,稱丘甲。見《穀梁傳·成公元年》。按,“丘甲”之說,論者紛纭。參閱 清 萬斯大 《春秋隨筆》、 清 毛奇齡 《春秋毛氏傳》、 清 鐘文烝 《穀梁補注》、 清 劉逢祿 《公羊春秋何氏解诂箋》、 範文瀾 《中國通史簡編》第一編第四章第六節。
“丘甲”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義演變進行解釋:
核心定義:春秋時期魯國推行的軍事賦稅改革制度。原本周朝規定每甸(64井)需提供甲士3人、步卒72人,但魯成公為應對齊國威脅,于公元前590年臨時調整政策,改為每丘(16井)征1名甲士,史稱“丘甲”。
制度細節(據《春秋·成公元年》記載):
部分文獻将其引申為品德象征,認為“丘”指地名,“甲”象征人的品質,源于春秋時期一位名為“丘甲”的齊國賢者尊崇孔子、以身作則的故事。不過此說法多見于民間解讀,學術界更傾向第一種制度性解釋。
清代學者如毛奇齡提出不同觀點,認為“丘甲”可能涉及魯國打破農工分職傳統,強制農民參與兵器制作(原屬工匠職責)的舉措,但此說未成主流。
《丘甲》是一個漢字詞語,其意思是指山丘中的泉水或山間的一個庇護之所。它是由兩個字組成,丘和甲。
《丘甲》的第一個字丘,是由丨(豎)和一(橫)兩個部首組成,共有二畫;而第二個字甲,是由田(甲字的部首)和力(甲字的筆畫)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五畫。
《丘甲》這個詞的來源較為模糊,它可能是根據具體時代和地域而有所變化。它在古代文學中的使用相對較少,并沒有明确的文獻記載可以追溯其淵源。
《丘甲》這個詞的繁體形式是「丘甲」,與簡體字形式保持一緻。
在古時候,「丘甲」的漢字寫法可能存在一定的變異。由于缺乏具體的史料支撐,無法确定古時候的寫法,因此目前的标準寫法仍然是《丘甲》。
1. 晚間漫步山丘之間,萬籁俱寂,隻聽到丘甲涓涓流水的聲音。
2. 這個山谷是丘甲倚山傍水的絕佳選擇,風景非常宜人。
《丘甲》這個詞可以進行組詞,例如:
1. 丘甲之美(泉水之美、山谷之美)
2. 丘甲間行(在山丘間行走)
與《丘甲》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山泉
2. 山谷
3. 山水
4. 山澗
與《丘甲》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岩石
2. 高山
3. 幹枯
4. 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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