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進行擊毬遊戲的場地。軍中的毬場,亦作屯兵、習武、集結之用。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中:“ 憲宗 問 趙 相 宗儒 曰:‘人言卿在 荊州 ,毬場草生,何也?’” 唐 楊巨源 《觀打毬有作》詩:“親掃毬場如砥平,龍驤驟馬曉光晴。” 前蜀 花蕊夫人 《宮詞》之十九:“小毬場近曲池頭,宣喚勳臣試打毬。”《宋史·禮志二四》:“以承旨二人守門,衛士二人持小紅旗唱籌,禦龍官錦繡衣持哥舒棒,周衛毬場。” 清 陳維崧 《木蘭花慢·壽虞山張以韬四十》詞:“俠骨毬場酒舍,閒身茶竈漁船。”
“毬場”是古代漢語中使用的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毬場”是“球場”的古代寫法,特指曆史文獻中球類運動的場所,需結合具體時代和語境理解。
《毬場》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用于打球的場地”。在瓊斯的英漢詞典中,将其翻譯成了“ball field”。
《毬場》的部首是「毛」,總共有10個筆畫。
《毬場》一詞是由「毬」和「場」兩個漢字組成。其中,「毬」是指古代女子玩的一種類似現代網球的遊戲,而「場」則是指一個地方。
《毬場》的繁體字為「毿場」。
在古代漢字中,「毬」的寫法略有不同,常見的寫法是「球」。而「場」的寫法則與現代漢字相同。
1. 孩子們在毬場上玩得很開心。
2. 網球比賽将在明天的毬場舉行。
毬拍、毬網、毬具、球場、球拍、球網、球具
球場、運動場
非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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