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借據。 清 焦循 《憶書》六:“諸姪饔飱或不繼, 卞孺人 即以田所出米,時假與之,而必取契帖,曰:‘使知為借,庶不浪用。’”
“契帖”是一個具有曆史演變和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契帖在古籍中主要指借據。清代學者焦循在《憶書》中提到,卞孺人将田産所出的米借給侄子時,會要求對方籤署契帖,以此明确借貸關系,避免濫用。這一用法在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中被明确記載,是古代文獻中的常見含義。
書面憑證或合同
部分資料提到,“契帖”可泛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如合同、協議等。例如,現代語境中可能将正式的邀請函、通知書等歸入此類。
言行一緻的象征
從字面拆解,“契”指契約,“帖”指文書,因此衍生出“行為與約定一緻”的引申義,用于形容人信守承諾。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4)或滬江詞典的原始文獻。
契帖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合同或契約的文書。它通常用來指代古代人們籤訂的一種約定,記錄了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文件。
契帖的拆分部首是 "卩"(钅)和“丿”(乀),它的總筆畫數是11畫。
契帖最早來源于古代的服刑文書,用于記錄犯人服刑和改過自新的内容。後來,契帖逐漸發展為記錄土地買賣、債務借款和其他合同約定的文書。
契帖的繁體字是「契帖」,拼音為 "qiè tiè"。
在古時候,契帖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寫法在演變過程中發生了變化。然而,通常的契帖寫法與現代寫法相似,隻是可能會有一些細微的差别。
1. 我們需要在合同書上籤署契帖,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2. 這份契帖是我與房東籤訂的租房合同。
組詞:契約、合同、契證
近義詞:協議、條約、合約
反義詞:解約、違約、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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