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行稽首禮後,又先後拜兩次,表示禮節隆重。《孟子·萬章下》:“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 晉 張華 《博物志》卷四:“朝臣曰:‘稽首輕,宜稽首再拜。’”
“稽首再拜”是中國古代禮儀中的一種莊重跪拜儀式,由“稽首”和“再拜”兩部分組成,體現了對尊長、神明或重大場合的極度恭敬。
稽首
指跪拜時以頭觸地并停留片刻。《說文解字》釋“稽”為“留止”,強調動作的鄭重與停留;《周禮·春官》記載“稽首”為“九拜”中最隆重的禮節,常用于臣拜君、子拜父或祭祀神明。具體動作為雙膝跪地,雙手交疊于前,俯身使額頭觸地且短暫停留。
再拜
即連續兩次跪拜,以表禮節的完備。《禮記·玉藻》注“再拜”為“禮成于三”,但因“三拜”過繁,故簡化為兩次叩首表達敬意。此禮多用于正式文書結尾或祭祀儀式中,如宋代官員上奏帝王時以“稽首再拜”作結。
該詞組合見于《孟子·萬章下》及曆代祭祀文獻,如《尚書·舜典》載“禹拜稽首”,後逐漸演變為固定禮儀用語。其文化内涵反映了古代社會對等級秩序與倫理道德的重視,現代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與傳統禮儀複原領域。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周禮》《禮記》)
“稽首再拜”是古代禮儀中表示極度尊敬的禮節,具體解釋如下:
指以頭觸地行跪拜禮後,再次叩拜兩次,表達對對方的最高敬意。該詞常用于對尊長、師長、帝王或神明等對象的隆重禮節場合。
源自周代禮儀制度,儒家經典《孟子·萬章下》最早記載該禮節:“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後被曆代沿用。唐代李白《遊泰山》詩雲:“稽首再拜之,自愧非仙才”,展現其在文人雅士中的使用。
存在兩種讀音争議:
今多用于曆史文獻解讀、傳統禮儀複原等場景。如晉代張華《博物志》載:“宜稽首再拜”,韓愈《平淮西碑》亦用此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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