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本《論語·泰伯》:“ 曾子 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朱熹 集注:“ 曾子 平日,以為身體受於父母,不敢毀傷,故於此使弟子開其衾而視之。”後因以“啟手啟足”為善終的代稱。《晉書·陶侃傳》:“臣年垂八十,位極人臣,啟手啟足,當復何恨!”《周書·明帝紀》:“朕得啟手啟足,從先帝於地下,實無恨於心矣。”《北史·薛濬傳》:“既而創鉅釁深,不勝荼毒,啟手啟足,幸及全歸。”亦省作“ 啟手足 ”。 唐 白居易 《故滁州刺史贈刑部尚書荥陽鄭公墓志銘》:“逮啟手足,卒如其志。” 宋 蘇轼 《答孫志康書》:“藏之家笥,須不肖啟手足日,乃出之也。”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一》:“若幸啟手足,必當襚我以道服,瘞我于支提。”
“啓手啓足”是“啓手足”的常見誤寫形式,其正确寫法出自《論語·泰伯》中曾子臨終前的典故,原指整理儀容以保持尊嚴,後引申為人在臨終時仍注重禮節、保全名節。具體釋義如下:
本義解析
“啓手足”本指臨終前整理手足衣冠,體現對生命終結的莊重态度。據《古代漢語詞典》記載,“啓”在此處意為“開、整理”,“手足”代指身體儀容,合指臨終前保持儀态整潔的行為。
文化引申
該詞承載儒家“慎終”思想,強調人應始終恪守道德規範,如《漢語大詞典》引《論語》注:“曾子言‘而今而後,吾知免夫’,謂終能保全身體發膚,無愧于父母”。後世遂以“啓手足”比喻善終或一生德行無虧。
現代用法
當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論述,形容人臨終前從容安詳的狀态,如《中華成語大辭典》舉例:“君子處世,當啟手足于臨終,守節義于始終”。
參考來源:
“啓手啓足”是一個源自儒家經典的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出自《論語·泰伯》,曾子在臨終前召喚弟子說:“啟予足!啟予手!”(意為“看看我的腳,看看我的手”)。朱熹在注解中說明,曾子因身體受之父母而不敢毀傷,故讓弟子确認自己肢體完整,以示對孝道的踐行。
後引申為善終的代稱,即生命自然終結、身體完好無損的死亡狀态。古人以此表達對圓滿結局的追求,如:
該詞體現了儒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孝道觀,并通過臨終行為強調對生命完整性的重視,成為古代士大夫對死亡态度的典型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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