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本《論語·泰伯》:“ 曾子 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朱熹 集注:“ 曾子 平日,以為身體受於父母,不敢毀傷,故於此使弟子開其衾而視之。”後因以“啟手啟足”為善終的代稱。《晉書·陶侃傳》:“臣年垂八十,位極人臣,啟手啟足,當復何恨!”《周書·明帝紀》:“朕得啟手啟足,從先帝於地下,實無恨於心矣。”《北史·薛濬傳》:“既而創鉅釁深,不勝荼毒,啟手啟足,幸及全歸。”亦省作“ 啟手足 ”。 唐 白居易 《故滁州刺史贈刑部尚書荥陽鄭公墓志銘》:“逮啟手足,卒如其志。” 宋 蘇轼 《答孫志康書》:“藏之家笥,須不肖啟手足日,乃出之也。”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一》:“若幸啟手足,必當襚我以道服,瘞我于支提。”
“啓手啓足”是一個源自儒家經典的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出自《論語·泰伯》,曾子在臨終前召喚弟子說:“啟予足!啟予手!”(意為“看看我的腳,看看我的手”)。朱熹在注解中說明,曾子因身體受之父母而不敢毀傷,故讓弟子确認自己肢體完整,以示對孝道的踐行。
後引申為善終的代稱,即生命自然終結、身體完好無損的死亡狀态。古人以此表達對圓滿結局的追求,如:
該詞體現了儒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孝道觀,并通過臨終行為強調對生命完整性的重視,成為古代士大夫對死亡态度的典型表達。
《啓手啓足》是一成語,意思是啟發、引導人們去努力學習或行動。它帶有激勵人們積極參與的含義。
《啓手啓足》由“手”、“足”兩個漢字組成。其中,“手”字的部首是“手”,共有7畫;“足”字的部首是“足”,共有足部和走,共有7畫。
《啓手啓足》最早出現在《論語·子罕》篇中,其中子罕在教育弟子時用到了這個成語。
在繁體中,成語《啓手啓足》的寫法為「啟手啟足」。
《啓手啓足》成語在古時候漢字中的寫法有所不同,其中“啓”字可以寫作“啟”,“足”字也有可能寫作“趺”。
1. 在生命的旅程中,我們需要不斷地《啓手啓足》,去追尋我們的夢想。
2. 教師應該盡力去《啓手啓足》學生,讓他們愛上學習。
1. 啓示:給予啟示、指引。
2. 啓迪:啟發、啟迪人們的思想。
近義詞:激勵、勉勵。
反義詞:使倦、使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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