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被丈夫遺棄的妻子。 漢 馬融 《長笛賦》:“於是於臣、逐子、棄妻、離友, 彭 、 胥 、 伯奇 , 哀姜 、 孝己 ,攢乎下風,收精注耳。” 漢 祢衡 《鹦鹉賦》:“放臣為之屢歎,棄妻為之歔欷。”
(2).丈夫遺棄妻子。 明 李诩 《戒庵老人漫筆·漢肇手摹》:“今細民棄妻,無論能書與不能書,皆仍手摹之習。”
“棄妻”是一個漢語詞彙,包含兩層含義:
1. 名詞含義(被遺棄的妻子)
指被丈夫單方面遺棄或離棄的女性。該用法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馬融《長笛賦》中提到的“棄妻”與逐子、離友并列,形容離散的悲劇人物。唐代詩詞中也常見類似表達,如“棄婦”一詞(見),均用于描述婚姻中被動的受害者角色。
2. 動詞含義(遺棄妻子的行為)
指丈夫主動抛棄妻子的行為。明代李诩《戒庵老人漫筆》記載,當時民間離婚需手寫文書,說明“棄妻”作為行為在曆史上存在制度痕迹。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批評對婚姻不負責任的行為,例如提到的“因嫌棄妻子而離婚”案例。
使用場景與情感色彩
相關詞彙
“棄婦”為近義詞,但“棄妻”更側重婚姻關系中的具體行為或身份,而“棄婦”可泛指被遺棄的女性,語義範圍更廣。
棄妻是指丈夫抛棄妻子,将婚姻關系斷絕的行為。該詞的拆分部首是女字旁(女)和犬字旁(犭),總共有12畫。來源于古漢語詞彙中的描述性詞語。
在繁體字中,棄妻的寫法為棄妻。在古時候,漢字寫法有所不同,有的是以形象的圖畫表達含義。棄妻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是“厎妻”,其中“厎”指丢棄。
例句:
1. 他為了追求自由,毅然棄妻離家。
2. 棄妻抛子的男人,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組詞:
1. 棄家:抛棄家庭。
2. 棄學:中途放棄學業。
3. 棄權:放棄争取權益或職權。
近義詞:
1. 抛妻:抛棄妻子。
2. 丢妻:丢棄妻子。
反義詞:
保妻:保持和照顧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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